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11-06
项目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招标公司: 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根据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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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汕尾海丰县二部汕尾弗迪电池工厂园区内2-2号厂房CT实验室
建设单位
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2-2号厂房内建设1间CT实验室,并在该CT实验室内安装使用1台工业X射线CT装置(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电芯内部结构检查和缺陷分析。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