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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宝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服务-电子地图数据产品及遥感影像数据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2025-07-17

项目名称: 智慧宝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服务-电子地图数据产品及遥感影像数据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中标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子地图数据产品及遥感影像数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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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拟对智慧宝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服务-电子地图数据产品及遥感影像数据 合同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宝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服务等采购(B包)

合同金额(万元):98

中标供应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出具的竣工决算审核意见,需核减智慧宝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服务-电子地图数据产品及遥感影像数据合同费用120,000.0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竣工决算审定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合同的附件4价格细目表中“深圳市遥感影像地图”金额600,000.00元变更为480,000.00元。

二、参照上述内容,对原合同总金额进行核减,将原合同第一条第(四)项中“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 98万元),此金额包含所有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一切税项”变更为“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 860,000.00元),此金额包含所有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一切税项”。

三、鉴于甲方已支付完原合同所有价款,现因本项目涉及竣工决算核减费用120,000.00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通过甲方原支付路径退回至财政账号,退款凭证应同步发送至甲方联系人,乙方逾期未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原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原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等内容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432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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