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救护车报废资产回收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 2026-11-06
项目名称: 救护车报废资产回收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招标公司: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标的物: 救护车报废资产回收项目、救护车报废资产回收目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一、 项目 要求
(一)项目编号: WZYFY-HW-20261029
(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型号
车牌
注册日期
残值评估(元)
救护车报废资产回收目 项目
1
金杯牌 SY5031XJHL-KSBG
粤 LA5297
2008 年 6 月 25 日
149 0 元
(三)单位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四)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湖大道 321-1 号
(五)本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求,请联系后勤保障部李工,电话: 2316528 。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未被纳入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失信投标人 “黑名单”管理。
(四)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活动。
(五)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废旧资产回收、处置相关。
三、 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投标人需协助院方完成车辆报废的所有相关手续,回收报价材料需提供本单位报废机动车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和含有经营范围包括报废机动车辆内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资料文件进行密封。
(二)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按规定赔偿。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在院方规定时间内将资产转移完成。移交后中标单位对该废旧物资负法律责任。
(三)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
(四)本次报废处置的救护车为报废车辆,收购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使用,收购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向我院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完成资产核销。严禁倒卖、拼装或挪用车辆零部件,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 五 ) 拟 参加竞价报名的单位,填写附件 1 :报名表(签字和盖章,否则无效),将上述相关资质和报名表扫描后,将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 公司名称 + 授权人 + 手机号)发至邮箱 3378530261@qq.com 。公示日期结束,将不再接收报名请求,未报名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 报名竞投时,现场核实报名表和相关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表与现场竞价人员不一致时,予以淘汰)
( 六 ) 拟 参加竞价报名的单位,填写附件 2 :报价函(签字和盖章,否则无效) , 将上述所有 资质 文件和报价函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无效,予以淘汰),文件袋密封且封口处盖有公章(否则无效,予以淘汰),于 竞价 当日提前携带资料至:惠州市惠城区 水口龙湖大道 321-1 号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3 号楼 1 楼多功能会议室 。凡报名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予退还资料。
( 七 ) 经资格审查发现供应商有互相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响应无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我院有权利将下列行为的供应商列入我院黑名单)
1.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2.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同一公章或者签字,或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3.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为同一人;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5. 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的;
6. 报价文件签名为代签或冒签的;
7. 被委托人委托他人提交响应文件,但无法提交委托书的;
8. 没有合理的理由,供应商报名不到现场参与竞价。
(八) 到约定的开标时间,在医院 评委及纪检 的监督下开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第一次唱标,唱标完成后授权代表进行第二次报价,当场第二次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备注:若是最终报价出现一样的情况,则继续报价直至出现唯一的最高有效报价)
(九) 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竞价。(参与竞价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组织,保持良好秩序,对于扰乱现场秩序人员,将取消竞价人员及其所属企业的参与资格。 )
(十) 成交供应商须在竞价结束后 30 日内签订合同,并于签订服务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金额将款项转入我院指定账户后,方可进场处置。
(十一) 成交供应商确需放弃本次竞得权的,需出具情况说明函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送至我院后勤保障部;成交供应商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定服务合同或未向医院缴交回收处置款的,视同违约,取消本次竞得权;以上情况将供应商纳入本院招标信用黑名单, 3 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招标项目。
(十二)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转账凭证或财务收据(合同金额)到后勤保障部开放行条。
2. 成交供应商上门回收,院方配合,双方当面验收,验收交接后,甲方不负责该批资产后续一切事务 , 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3. 成交供应商需要服从院方的规章制度,服从院方人员的指引。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所有 , 本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 、投标说明
1. 底价: 1 49 0.00 元(低于底价,按 无效报价 处理)
2. 公示时间: 202 6 年 11 月 6 日 -202 6 年 11 月 13 日
3. 开标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3 号楼 1 楼 多功能会议室
4. 竞价 时间: 202 6 年 11 月 16 日 下 午 1 5 : 4 0 (建议开标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入场,到开标时间后将禁止入场,不再收取文件)
四、联系电话: 2313983 黄 先生
附件.doc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 6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