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公开比选公告
- 2026-09-29
项目名称: 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根据《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区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合作银行,建设全区统一的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并提供校园餐资金账户管理服务。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银校合作、一家统建、全区统一”的建设模式,由合作银行全额出资建设全区统一的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提供配套智能硬件设备,并承担校园餐资金账户开立与资金存放、代收代付与结算服务。本项目由合作银行全额出资,不使用财政性资金。
二、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备承担平台建设、全区智能硬件配备、系统运维以及二次开发全部费用的出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能够保障校园餐资金归集、结算安全稳定;
(三)在增城区设有分支机构,能够为全区学校(幼儿园)提供现场开户、上门服务、设备安装、培训指导和售后响应;
(四)具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系统建设经验;
(五)具备区(县)级及以上校园餐或者政务资金监管类项目的承接经验。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金融监管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即指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作出的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报名参与比选,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
2.出资承诺函以及履约资金安排说明;
3.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上级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在增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参选银行可提供自身或其所属省级分行持有的、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银行公章。非参选银行自身项目的,同时须提供省级分行出具的授权使用函,明确同意参选银行在本次比选中使用该备案证明;
6. 参选银行可提供自身或其所属省级分行及以下机构实施的区(县)级及以上校园餐或者政务资金监管类项目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验收或者评价证明,加盖参选银行公章,非参选银行自身项目的,同时须提供省级分行及以下机构出具的授权使用函,明确同意参选银行在本次比选中使用该项目资料。
7. 参与比选的银行须提供其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的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参与比选银行公章。报告查询/生成日期应在本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营业执照信息,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登记状态、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等)、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同时提供金融监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书面承诺,证明未被金融监管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
(二)综合评分相关证明材料
1.平台软件系统投资建设方案;
2.智能硬件设施投资建设方案;
3.校园餐资金账户开立与管理、代收代付与结算服务方案;
4.数据、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方案;
5.本地服务能力与售后运维方案;
6.配合资金监管要求提供的支付监控、异常预警、风险提示等增值服务方案;
7.应急保障(灾备、业务连续性、数据备份恢复)方案;
8. 近三年承接区(县)级及以上校园餐或者政务资金监管类项目经验。
(三)承诺材料
《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承诺书》(按模板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材料
参选银行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一)、(二)、(三)、(四)项资料做好封面目录,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五份材料一并密封包装后在报名截止前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参选文件提交人须同时提交单位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须当面核对。
(五)方案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8:00。
五、参选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一)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接收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三楼302办公室
六、公开比选安排
(一)发布公开比选公告。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报名及提交参与比选材料。参与比选的银行根据比选公告及比选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并提交参与比选材料。
(三)资格审查。递交截止后,由区教育局会同评选委员会对全部参与比选的银行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不得进入后续答辩、评审环节。
(四)方案答辩。通过资格审查的银行进行现场答辩(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疑不超过10分钟),评选委员会现场听取并提问。
(五)综合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取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汇总计算各参与比选银行的得分。
(六)确定合作银行。按得分高低确定拟合作银行,报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参与比选的银行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增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异议,区教育局应当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异议成立的,报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处理。
(八)签订合作协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区教育局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本次公开比选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参与比选的银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增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异议,增城区教育局应当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异议受理地点:区教育局基建装备和信息化中心;联系人:蔡立丰;联系电话:020-826276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立丰;联系电话:020-82627600。
附件:
1.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公开比选工作方案;
2.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公开比选评分表;
3. 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合作银行承诺书(模板);
4.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功能说明;
5.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运营合作协议(草案)。
6. 增城区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智能硬件投入说明
7. 参选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