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 2026-05-21
项目名称: 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招标公司: 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广东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江门
1、项目名称: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202 5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
2、 项目联系人 :文小姐
3、联系 电 话: 0750- 392 2981
4、采购控制价: 4 8 000.00元 。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评审时间:202 6 年 5 月 14 日。
7、公示期:202 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 6 年 5 月 22 日。
8、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内容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服务期
1
广东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晓港苑 3号之四702室
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计服务项目
42000
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对 采购项目的 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提出。 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 采购人 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 采购人 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江门市工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 6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