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 2026-05-20
项目名称: 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中标公司: 广东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拟对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19680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于2026年5月19日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合同》(下称“原合同”),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就项目核减服务费及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公示:
一、取消原合同附件1序号7、8中载明的单灯监控终端管养经费共计17.78万元。
二、原合同第六条第6项调整为“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本合同的项目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审批手续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对甲方提出诉讼。管养范围若因市政建设或其他管理需要调整管理范围及数量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三、本次续签合同期间,因标段整合、工作需要、其他文件政策影响等,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以上调整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工作部署,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对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项目进行服务费及相关条款等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中路2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