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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 2026-05-20

项目名称: 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律师代理服务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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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5-19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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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租金(费用)收取实施细则》内容,对欠费2个月以上的园区企业采取法律途径追缴欠费,拟聘请第三方律师服务机构代理诉讼业务。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工程类采购询价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针对律师代理服务开展询价,以便开展下一步相关内容的招标委托工作。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二、委托代理服务

(一)拟起诉企业明细

序号

企业名称

欠费时间段

欠费金额

1

**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025.6-2026.4

2152917.49

2

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管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五家公司为联合承租体,我公司将同时对该5家企业提起诉讼,并按一次诉讼计算服务费

2025.4-2026.4

4856395.82

3

深圳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6-2026.4

583456.02

4

深圳市**连锁有限公司

2024.9.16-2026.4

203584.69

5

深圳市**管理有限公司

2025.8-2026.4

999344.07

6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25.11-2026.4

12868.65

7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25.12-2026.4

63385.74

8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25.8-2026.4

333784.98

9

深圳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5.12-2026.4

1548011.06

10

**(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12-2026.4

340802.29

11

**(深圳)文化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5-2025.6

40819.80

12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注:该公司已注销,计划起诉其法人

2024.7-2024.12

195690.73

13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25.7-2026.4

297913.41

14

深圳市**智能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申请

652235.67

15

深圳市**珠宝有限公司

破产申请

1869931.45

合计:

14151141.87

(二)信息披露

为确保应询单位提供合理报价,现对以下信息进行披露

1.表中第11项为拟诉讼企业因拖欠线下运营费用所发起的诉讼,因此起诉单位为国高育成公司(其他项起诉单位为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表中第12项拟诉讼企业,于2025年11月注销,因此我公司计划起诉该公司法人。

3.表中第14、15项企业已完成诉讼判决与强制执行,但未能收回费用,因此拟向法院递交该两家的破产申请。

4.所有诉讼案件均须申请财产保全。

(三)询价内容

1.询价表中第1-13宗案件一审及申请执行服务费;

2.询价表中第14、15宗案件破产申请服务费。

(四)费用支付

1.正常完成一审诉讼的情况下,按法院受理立案后(包括联调案号、诉讼案号)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案件开庭前5日内支付30%,案件裁定生效并取得强制执行(如有)案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60%。

2.中途调解或撤诉的情况下,按法院受理案件后(包括联调案号、诉讼案号),案件开庭前,原告提出撤诉,公司再支付40%的律师费,律师费支付完毕。案件开庭后,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或者原告申请撤诉,视为律师团队成果,公司按原付款计划支付剩余60%律师费(庭审后调解或者撤销视为一审程序结束,但调解后被告未按调解约定履行义务的,服务单位有义务无偿提供强制执行申请服务)。

3.若案件产生二审,二审律师费另按一审50%支付;

4.申请破产的,在法院发布破产公告,或出具不受理通知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合格报价的确定

如某一供应商报价与所有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偏离50%时,询价人有权质询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或无明确回复的,询价人可以将该供应商报价剔除,被剔除的报价为不合格报价,其余报价均为合格报价。如合格报价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二次询价。

四、询价有关要求

(一)询价材料接收人员及截止时间

1.询价资料接收人:曹汐;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询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3.询价材料提交方式:将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ggyc@。

(二)报价人及材料要求

1.按照报价要求提交完成案件一审及申请破产所需服务费用(附件1);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3.贵所基本情况,其中应提供贵所经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结果仅供询价人相关项目定价参考,询价人不作任何中标承诺;

2.如本次询价截止时间内合格报价少于3家,国高育成公司将重新组织询价,已提交的报价材料作废。

3.应询单位通过邮箱递交报价材料后,应联系询价资料接收人进行告知

附件:询价回函

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 询价回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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