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5-18
项目名称: 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采购标的物: 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
(万元)
1
光明区司法局 2026年 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60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 以及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等 有关 加强 行政 执法 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要求 ,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体系化 建设 ,拟 聘请 2家 律师事务所 协助开展 2026年 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
三、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需聘请 2家律师事务所, 以 “1个团队+1名驻点律师”的方式, 协助开展 2026年 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 法律顾问团队需各 委派 1 名 工作人员驻点提供服务, 协助开展 行政执法监督 工作 。
(二) 项目 金额: 每家律师事务所 不超过 30 万元 /年,共计不超过 60 万元 /年。
(三) 供应商 数量:拟 聘请 2 家律师事务所 协助开展 2026年 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
(四)项目 服务期 : 服务期 为 1 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60万 元人 民币, 每家律师事务所采购预算为 3 0万 元人 民币。 投标总价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律师事务所成本的报价投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犯罪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没有 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发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及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许可证及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 投标人基本信息 (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身份文件、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1)
(四)提供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2)。
(五)项目报价单 (详 见附件 3 ) 。
(六)评分材料(所提供材料按照 “第三章 评分细则”顺序进行排列)。
(七)报名回执(详见附件 4)。
请于 2026年5月 29 日 12: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件送至光明区司法局。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 4楼440室。
邮政编码: 518107。
咨询电话: 0755-8821 1194 ,联系人:任工。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6年5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