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电信短信平台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 2026-05-14
项目名称: 2026年深圳电信短信平台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短信平台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6 年深圳电信短信平台服务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预估金额 - 不含税
(万元)
预估金额 - 含税
(万元)( 按增值税税率 6% 计 )
服务地点
所属行业
2026 年深圳电信短信平台服务采购
298.867924
316.799999
深圳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 1 )技术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
( 2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短信通道的开通;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验收测试并交付试运行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1 )采购内容: 短信平台主要用于发送通知公告、政策宣传、办理提醒、服务验证码等各项内容,要求实现短信发送功能、短信上行功能、系统管理功能等。具体包括账号权限配置、数据统计及计费、报警参数设置、系统报警信息监控、运营商号码段维护、敏感字内容录入等 。
( 2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 298.867924 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1.1.1 2.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近 3 年( 2023 年 5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 短信服务类 的相关经验。
备注:
( 1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 / 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 2 )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 )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2.1.4 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 7 名项目团队成员 ,其中至少包含 1 名项目负责人、 6 名团队其他成员。
( 1 ) 须提供以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 人员列表 。同时 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11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 所属单位 为供应商) 。
( 2 ) 供应商须承诺 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验收测试并交付试运行。 (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 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 / 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 50% 及以上)的 。
(22)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5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 24 时 00 分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通过“链捷招”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 /ztf/Index.jsp )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
( 1 )注册:输入网址( /ztf/Index.jsp ),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注册指引 .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 2 )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 3 )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 / 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 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4.3 询比 文件每套售价 : 300 元,售后不退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5.2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48 号信息枢纽大厦 16 楼 2 号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开标,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本供应商引入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 5 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完成供应商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供应商引入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 518034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北环大道 6018 号华强科创广场 1 栋 10 层 1001 、 1008-1012 单元
邮 编: 518034
项目负责人: 陈馥
联 系 人: 陈馥(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黄小玲、谢章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345525784@qq.com
网 址: /
开 户 名: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查看完整信息66336
9.2 异议接收方式(仅异议处理时联系)
联系人 : 黄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Tzbyy2023@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