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14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采购标的物: 磁共振成像系统

项目地区:广东 珠海

免费查看原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根据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中五采(货)[2026]116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数量1套。(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

项目预算:19,180,000.00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 〕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8.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人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若无备案凭证,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工作)。

2 )投标人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无备案凭证,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工作)。如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或备案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相关登记信息截图。若提供的标的物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或于机房建设完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网站( / )及代理机构网站( / )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缴纳系统技术服务费 400 元 / 包组,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八、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6 年 05 月 15 日 09:00:00 至 2026 年 05 月 21 日 17:30:00 ; 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 GDCA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网址: / 。无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企业数字证书( CA )的投标人需按该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GDCA )。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3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30:00 至 2026 年 06 月 08 日 10:00:00 (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 4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026 年 05 月 15 日 09:00:00 至 2026 年 05 月 21 日 17:30:00 止 。

十二、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网站( / )及代理机构网站( / )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 ,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

十三、联系事项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 026 年 05 月 15 日 09:0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1 日 17:3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30:00

1. 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52 号

采购人联系人:杨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邮编:51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415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晓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9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