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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5-13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标的物: 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驻点素材采集团队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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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5-12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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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开采购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5室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28713983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服务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部队驻地、双拥共建单位及项目片拍摄、制作等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含驻点素材采集团队服务、多场景专题汇报片制作、双拥活动策划与氛围营造三个模块,具体细化要求如下:

(一)驻点素材采集团队服务

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宣传教育相关要点,全程跟踪采集龙岗退役军人(双拥)工作各类素材,为专题片制作和宣传推广提供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1.驻点人员配置:供应商须派驻1名工作人员驻点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程负责项目相关日常摄影摄像、素材收集、素材整理归档、现场跟拍记录等工作,驻点时间须匹配采购单位日常工作时间,服从采购单位工作调度,确保及时捕捉退役军人(双拥)工作各类动态素材。

2.驻点人员资质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摄影摄像、新闻编导、影视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备1年及以上政务宣传、专题片素材采集、新闻摄影摄像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专业摄影摄像设备操作、素材分类整理、基础素材剪辑处理技能。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与责任心,无不良从业记录。

3.核心制作团队配置:供应商须组建完整的专题片制作专项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含驻点人员),团队岗位须覆盖项目负责人、编导、摄像师、后期剪辑师、文案策划、媒体推广专员等岗位,各岗位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2年及以上政务专题片项目统筹管理经验,熟悉政务宣传工作要求,能全程统筹项目推进、对接采购单位需求。

(2)编导/文案策划:具备2年及以上政务类专题片脚本撰写、内容策划经验,擅长政务宣传文案创作,熟悉退役军人(双拥)工作宣传口径,能精准围绕目标任务策划专题片内容,突出宣传教育重点。

(3)摄像师/后期剪辑师:具备影视制作业务专业能力,熟练使用专业拍摄设备、剪辑软件,有政务宣传片、专题片制作成功案例,能精准呈现工作成效。

(4)媒体推广专员:具备政务新闻传播、媒体对接、宣传推广经验,熟悉本地及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传播规则。

4.素材采集服务要求:

(1)全年跟踪采集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辖区部队、双拥共建单位等相关工作素材。

(2)素材采集须保证画质清晰、音质良好、内容合规,按周完成素材整理、分类、备份,定期向采购单位提交素材台账。

(3)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临时工作的摄影摄像,现场记录各类退役军人(双拥)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二)多场景专题汇报片制作服务

专题汇报片要全面展现龙岗区退役军人(双拥)工作落实情况,适配以下四大主要使用场景,供应商可根据场景需求灵活制作不同版本成片,确保各场景使用适配性,具体场景要求如下:

1.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场景:侧重展示年度双拥共建、拥军优属重点工作,突出光荣牌悬挂、喜报送达、走访慰问等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明确要求的工作内容,展现军爱民、民拥军氛围。

2.区委退役军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场景:侧重全面汇报年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双拥工作整体部署、推进举措和实际成果。

3.新春军政座谈会场景:侧重展示军地情深、拥政爱民、军地共建成果,融入双拥先进典型宣扬、军地互动等内容。

4.社会展演媒体传播场景:侧重突出典型事迹、社会氛围、优待政策,适配短视频平台、政务新媒体等社会面传播。

(三)专题片制作通用要求

1.内容导向:严格遵循政务宣传规范,紧扣退役军人服务、双拥共建主题,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导向正确,突出龙岗区特色做法。

2.制作标准:采用4K高清拍摄制作,画面构图专业、剪辑流畅、配乐贴合主题、字幕规范清晰,配音选用专业普通话播音员,音质清晰无杂音,确保成片质量符合政务宣传有关要求。

3.制作流程:供应商须完成脚本策划、素材筛选、拍摄补拍、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多版本修改优化、成片输出等全流程工作,脚本策划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后实施。

4.修改服务:各版本成片须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不少于3轮修改调整,直至满足各场景使用需求。

5.成片交付:提交各版本高清成片(MP4格式)、原始素材、脚本文件、配音文件、工程文件等全套资料,正片不少于10分钟。

6.播放适配:根据不同播放场景(会议室大屏、部队会场、媒体平台、教育阵地展示等)调整成片分辨率、格式,确保播放流畅、显示效果达标,满足汇报、宣传展示等各类需求。

(四)双拥活动组织策划与氛围营造

供应商须具备专业宣传媒体传播能力,围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核心,开展宣传策划和氛围营造,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策划执行:

结合八一建军节、新春慰问、烈士纪念日、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节点,策划不少于2场区级双拥主题宣传活动(含部队宣传、社会面宣传),其中至少包含1场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相关集中活动,落实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中“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的要求;完成宣传策划、现场摄影摄像、宣传等全流程服务。

2.氛围营造:

(1)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主流媒体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宣传推广龙岗区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优待政策、典型事迹。

(2)协助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针对性设置永久性双拥标志或者宣传牌,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开展教育宣传。

(3)全年完成新闻发布、稿件推送不少于15篇,其中市级及以上纸媒刊发不少于2篇。

(4)负责八一建军节等主要时间节点的社会展演推广,对接媒体平台完成播放投放,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人员薪酬、设备使用费、素材采集费、专题片制作费、活动策划执行费、物料制作费、媒体推广费、税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须合理合规,不得恶意低价竞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项目涉及的政务信息、工作数据、未公开素材等内容全程保密,不得擅自泄露、传播、使用,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结束后,须移交全部素材及资料,不得留存备份。

3.所有服务内容须符合政务宣传规范、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等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规、质量达标、按时交付。

4.项目服务周期内,提供免费的成片修改、素材补充、宣传物料调整、活动优化等售后保障服务,确保各项双拥创建考核任务落实到位;服务期满后,提供1年的技术咨询支持。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影视制作、广告业务、形象策划等文化传媒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内具有区级部门及以上政务单位专题片制作相关经验(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简历、相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复印件;

4.投标单位近3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宣传片、双拥宣传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证明、成片截图等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报价单须明确总价、各分项报价);

6.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7.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过往双拥相关作品样片、获奖证书佐证材料等)。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月15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邮寄提交均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5室。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附件5),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实力25分、服务方案部分45分、价格部分3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结果公示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专题片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若中标后未按要求落实服务方案任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附件1:采购项目供应商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doc

附件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5:综合计分标准.docx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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