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WSZS-202605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840000.00元 ,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报价。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8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0000(项)
详见第二章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的扫描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 - - 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 - -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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