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SAST”“先科”商标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SAST”“先科”商标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为 “ SAST ”、“先科”系列商标持有人,我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意愿方式对以下产品类目择优遴选意向合作企业:
产品类目
合作方式
合作商标
热水袋、织物蒸汽挂烫机、饮水机
独占授权
SAST、先科(仅限 热水袋、织物蒸汽挂烫机 )
2.0、2.1多媒体有源音箱(不含插卡音箱、蓝牙音箱、话筒)
普通授权
SAST、先科
移动 DVD(不含便携式影碟视频机)
普通授权
SAST、先科
洗衣机(不含独立脱水机)
普通授权
SAST、先科
汽车一体导航仪
独占授权
SAST、先科
车载冰箱
普通授权
SAST
家用电冰箱
普通授权
SAST
车载扩音器(仅限汽车外用扩音器,不含汽车音响)
独占授权
SAST、先科
具体合作商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意向合作企业 须 具备以下条件:
(一) 意向企业 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 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达 50万元及以上 ;
(二) 意向 企业或其生产企业 具 有 意向合作 产品 类目 相关资质证明, 包括 行业内 强制 要求的相关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被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 3C认证及相关强制认证 , 国家无强制认证的需提交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三) 意向 企业或其生产企业 拥有加工生产 意向合作产 品 类目 所需各项仪器设备 , 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
( 四 ) 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条件。
意向合作企业须知:
(一) 合作企业需接受我司工厂核查并符合相关技术评审要求;
(二)合作企业承诺不 对我司商标的所有权或其注册的有效性提出挑战 ,也不协助任何人对我司商标的所有权或其注册的有效性提出挑战;
(三)合作企业需按要求向我司采购及使用统一的防伪标贴;
(四)合作企业需合法、合规使用被授权商标,合作企业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者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 注册 或 使用 带有与被授权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先科”或“SAST”等)和/或与其中文译名在发音和视觉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汉字或英文的商标/标识的产品的,无论该商标或者标识是否经商标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 合作企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扩大授权产品类型或重新定义授权产品功能概念,我司保留对授权产品功能延伸定义的最终解释权;
(六)合作企业在生产、销售、推广和营销许可产品时,应该严格遵守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关许可产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并遵守国家指定的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等问题而导致他人向我司提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权利主张及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伤害商标声誉等,造成的损失由合作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作企业在未经我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所获得的授权产品进行转让,且不能以任何形式将获得的授权进行再许可。擅自改变生产厂商、生产地址,均属变相转授权,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八)符合我司其 他 遴选要求。
本招商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止。有意向合作的企业于公告之日届满前在工作时间内与我司联系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8:00)
招商方: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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