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2026-05-10
项目名称: 关于增补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招标公司: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地区:广东 茂名
关于增补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规范我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有效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评审、调整论证、竣工验收及其他常规审查等工作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增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专业类别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单位,以及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或推荐。
(二)专业类别
工程建设类:农田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监理、测绘地理信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农业技术类:土壤肥料、农学、耕地质量保护、植保、农业
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
财经管理类:工程造价、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
二、基本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客观公正,无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精通高标准农田相关专业业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能力。或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国家执业资格,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操或管理经验。
(三)熟悉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系列技术导则,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
(四)思想政治与业务素质高,承诺以独立身份履职。
(五)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能胜任室内评议和野外工作;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且身体条件允许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六)非在职公务员。
三、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如实填写《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人选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扫描件,材料需清晰完整。
(二)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或专业面谈,筛选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
(三)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茂名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专家职责
(一)入库专家可受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参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招投标评审、现场督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对出具的专业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二)专家库由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项目需求,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专家在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过程公平公正。
(三)评审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给予报酬。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22日。
(二)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2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森荣,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mmnj2890122@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入库的予以清退,并通报相关单位。
(二)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专家库管理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1. 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人选申请表
2. 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
附件1
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人选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现任行政
职务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从事现专业年限
现获职称
名称
现获职称取得时间
曾任何评
委会成员
及职务
评委会名称
职 务
任职时间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成
果
、
论
文
情
况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本人承诺 : 以上所填写的材料内容真实,并对此负责和承担相应后果。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人选 汇总表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相关工作年限
推荐方式
备注
填表说明:
1.相关工作年限统一填写从事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土地整治、耕地质量等相关行业工作年限。
2.推荐方式填写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3.备注栏可注明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从业资质等相关补充信息。
4.本表由报送单位统一汇总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同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