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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地铁PIS广告媒体餐饮代理招租

  • 2026-05-0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地铁PIS广告媒体餐饮代理招租

项目编号: JC002603404

招标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PIS广告媒体餐饮代理招租PIS媒体餐饮广告代理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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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3404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地铁PIS广告媒体餐饮代理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自用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深圳地铁大厦

面积/数量 42000.00块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固定资产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无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450,000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商业)

履约条件 1.中选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2.本标段代理的中选价即为本项目全年经营任务额,在合同期限内代理商(承租方)不受实际经营情况影响,向出租方支付代理费用。

3.经营任务额在全年内均分12个月,代理商(承租方)须在每月的前10日内进行预付。

4.本标段中选代理商(承租方)与业主方在广告下单投放过程中,以0.4折的固定折扣标准进行结算,实行一单一结。结算金额从代理商(承租方)每月的预付款中予以扣除。

5.经营任务额在全年内均分12个月,代理商(承租方)于每月前10日内进行预付。若未至下一预付期而预付额度已使用完毕,需提前支付下一期费用,未核销部分可在代理期内累计核销。

6.本项目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全年经营任务额的3个月租金,合同期内正常经营过程中履约保证金不可抵扣代理租金。

7.合同期内,代理方(承租方)逾期90天未向出租方支付代理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向代理方(承租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之日即本合同解除之日。

8.代理方(承租方)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本合同自然终止后一个月内,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足额退还。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04924410813118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

2.意向方须提供2025年度内签订的广告经营权合同不少于三个。(提供广告经营合同)

3.意向方2025年度广告经营收入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4.意向方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3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3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意向方将不被出租方接受。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向联交所领取《承租申请书》;

(5)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6)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战小姐;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本招商标段为深圳地铁PIS媒体餐饮广告代理。

3.本招商标段范围涵盖深圳地铁2025年底已开通全部线路,包括:1、2、3、5、6、7、8、9、10、11、14、16、20号线及6号线支线(含上述线路已开通的延长段),共计约42000块PIS媒体。

4.本招商标段广告可发布的行业范围为:仅限餐饮行业。

5.本标段中选代理商与业主方在广告下单投放过程中,以0.4折的进行结算,实行一单一结。

6.本项目出租方承担广告画面发布的管理、审核、上刊工作,监播工作由代理方(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项目代理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PIS媒体广告除本次中选的授权代理(承租方)商享受单独折扣外,出租方对外经营均按商业广告0.8折;公益、地铁内部直管单位的项目宣传0.5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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