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
- 2026-05-01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
招标公司: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0115-04-01-97471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名称 广州南沙段S111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北起北斗大桥,南至广澳高速,路线长约2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规划红线宽60m,近期实施范围为黄榄快速~广澳高速段,路线长约12.3km,全线拓宽为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25~35m,对重要节点进行改造,沿线交叉口扩宽改造,包括九比大桥等6座拼宽跨涌桥,最长单座桥梁长度大于100米。(本项目按联审决策模式组织建设方案研究,总投资和建安费按策划阶段初步方案估算,后续建设方案及估算金额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2.2.2招标内容:2.2.2.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比选论证阶段、实施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根据项目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1)建设方案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规划符合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联审决策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业主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的修改落实情况;③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及优化;④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⑤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2)方案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④工程设计估算指标是否与项目建设标准相匹配;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⑤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3)初步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④工程设计概算指标是否与项目建设标准相匹配;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⑤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⑥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内审,参与相关部门的初步设计评审会;⑦负责对勘察大纲的合理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对勘察工作量进行确认;⑧制定海绵、BIM、装配式专项设计的设计标准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等(如需)。(4)施工招标设计阶段:①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②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发包人招标要求;③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招标任务书的编制工作。(5)施工图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发包人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③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④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工程设计预算指标是否与项目建设标准相匹配;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咨询意见;⑧负责对施工图是否符合项目有关批复文件,法规需求进行全面复核。(6)施工过程技术咨询: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②施工过程遇到的技术问题,承包人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承包人应作出专业评价,帮助发包人选择出最优方案;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⑤负责开展定期的设计巡场;⑥驻场服务,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设计咨询人员驻场办公,开展设计咨询服务工作。(7)竣工验收阶段:①审查竣工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合理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审查竣工图内容是否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是否与现场完成情况一致;③出具竣工图审查报告;④发包人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8)业主要求的其他内容。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他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大纲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成果进行审查、验收。(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满足公众利益。(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4)勘察方案是否合理、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对布孔数、钻孔深度等指标上限要求的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5)对桥涵、隧道等构(建)造物的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审查。(6)是否符合规划、道路、桥涵、隧道、电力管廊、排水、通航、交通、防洪、抗震、抗风、消防、节能、防雷、绿化、照明、外电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7)审查道路总体路线和立交的技术指标及参数的合理性及符合性。(8)审查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不良地质条件路基特殊设计以及重大拆迁方案等的合理性。(9)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审查是否有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是否符合相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是否因地制宜选用措施。(10)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11)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2)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3)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14)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5)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如需)。(16)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2.2.2.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43.6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1)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咨询资质的要求。(2)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咨询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3.6 关于联合体投标: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咨询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6.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咨询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1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处于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3.12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或与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咨询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0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5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5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5-25 10:00:00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招标代理联系人 任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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