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栋5楼,6楼东物业
- 2026-04-29
项目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栋5楼,6楼东物业
项目编号: JC002603378
招标公司: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3378 项目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栋5楼、6楼东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6栋-3楼-东座八卦岭工业区-6栋
面积/数量 2436.58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否 出租期 1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无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3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
履约条件 1.承租方不得转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不少于2个月租金,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4.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当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签订当月的房屋租金。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出租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赁押金。
6.承租方对现有招租房屋进行装修升级改造,需自行承担全部装修等所有费用,应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造的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书,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装修消防等部门申报及验收,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装修过程中,出租方有权按照装修方案对装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或相关部门对装修工作进行审核监督为由延长装修时间或租赁期限,并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赔偿任何损失。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费、自行办理好消防申报验收等相关手续。承租方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并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和安全责任书。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全部损失。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达到标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相关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合同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该租赁合同。
9.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版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具体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11.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装修以及所添置的附合物等要无偿交给出租方,承租人不得人为破坏任何装饰、设施、设备,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承租人还须赔偿出租方修复租赁房屋费用。
12.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的60天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交还租赁物业,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物业后交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也有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承租方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如承租方怠于或拒绝维修的,出租方可视实际需要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因此拒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补充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郑文强,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标的物业目前被占用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将分阶段实施物业交付,自首次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物业移交。若出租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交付,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在此情况下,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接受延期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租方不承担因延期交付的任何责任,不视为违约)。
3.本次八卦岭工业区6栋5楼、6楼东物业招租面积为2436.58㎡,(其中5楼面积为1740.97㎡,6楼东面积为695.61㎡)。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本项目,即视为对以上招租面积无异议。
4.意向承租方自愿参与本项目,被确定为承租方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出租方作为国有企业须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单位对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的各项相关规定。
5.物业以现状方式交付(未形成附合的家具、电器、设备及可移动设施不属于交付范围)。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个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诺函;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
3、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9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付经理 ;王经理;刘经理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本物业不接受联合承租。
7.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年5月31日。
8.保证金处置: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