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2024年度服务项目(A包)合同公示
- 2026-04-29
项目名称: 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2024年度服务项目(A包)合同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中标公司: 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态势感知平台联动对接软件开发服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深化设计方案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2024年度服务项目(A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拟对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2024年度服务项目(A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2024年度服务项目(A包)
合同金额(元):97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取消以下内容建设:
(1)取消招标文件附件“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深化设计方案(节选)”第48页“1.8 物联网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中“1.8.8.2 对接市物联感知平台接口”内容建设。
(2)取消原合同“1.9态势感知平台联动对接软件开发服务”及招标文件附件“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深化设计方案(节选)”第48页“1.9 态势感知平台联动对接系统”内容建设。
二、《项目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和合同金额”变更:
(1)原条款“2.1.4.1.1安全巡检服务 定期针对市区(局)两级态势感知联动模块进行巡检,保障市区(局)两级资产信息同步、监测预警信息同步、情报信息同步、应急处置信息同步的等数据同步业务持续运行,保障通报预警协同、应急处置协同等协同业务持续运行。 2.1.4.1.2监测预警服务 针对市区(局)两级态势感知联动服务所获取的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政务外网中存在的网络安全攻击和事件,协助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进行通报下发。”
变更为“2.1.4.1.1安全巡检服务 定期开展巡检,保障市区(局)两级关键数据同步业务持续运行,保障通报预警协同等业务持续运行。2.1.4.1.2监测预警服务 针对流量探针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政务外网中存在的网络安全攻击和事件,协助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进行通报下发。”
(2)原条款“2.3.其他 1.1-1.2中的具体各子项详细需求不得低于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深化设计方案(节选)”
变更为“2.3.其他 《项目合同》中服务内容的具体各子项详细需求不得低于深圳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二期深化设计方案(节选)”。
三、合同金额变更:
原条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佰柒拾万元整 (¥9,700,000.00),此价款为含税价,包括乙方需缴付的所有税费。”
变更为“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佰肆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 9,452,500.00),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此价款为含税价,包括乙方需缴付的所有税费。”
四、服务期限及验收变更:
原条款“(一)服务期限 2.人员服务期:合同签订人员到岗之日起至服务满1年为止。(二)验收 本项目服务验收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为准”。
变更为“(一)服务期限 2.人员服务期:平台初验通过后,自运营人员到岗之日起算服务期,服务满1年为止。(二)验收 本项目服务验收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分别通过甲方组织的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运营服务的验收为准”。
五、付款方式变更:
原条款“(二)项目通过终验后,甲方收到乙方当期款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款项,即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元整 (¥1,940,000.00 )。”
变更为“(三)项目通过软件开发服务终验后,甲方收到乙方当期款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即应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1,219,875.00 )。(四)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信息安全管理与保障服务”运营服务及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当期款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472,625.00 )。(五)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项目财务评价和审计相关工作,如最终结算审计合同价格低于已支付金额,乙方需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多出金额。”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外部对接条件(数据条件、分平台建设现状)不满足,取消物联网安全态势感知服务-接口对接模块-对接市物联感知平台接口、态势感知平台联动对接服务-态势感知平台联动对接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20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