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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遴选公告

  • 2026-04-22

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遴选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行政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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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 大塘 街道办事处行政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二) 项目预算与付费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 )。费用覆盖本项目项下委托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各阶段的全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分析、应诉材料撰写、出庭应诉及相关法律文书工作。最终结算按案件实际进入的阶段据实支付。

(三) 采购需求与服务内容

1 . 为本街道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提供代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并委托的案件为准。

2 . 服务内容包括:案件法律风险评估、答辩状 / 代理词撰写、证据梳理与提交、出庭应诉、庭审后跟进及裁判结果分析建议等。

3 . 服务期限:以委托案件审理终结(含上诉、再审等后续程序)为止。

二、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 已注册并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 . 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未为本案件对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5 . 近 3 年内具有至少 2 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业绩,其中具有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案件代理经验者在评审中予以加分。

三、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 资格证明文件

1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截图或资质证明页。

2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证明材料或格式承诺函。

4 .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身份与授权文件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 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商务与技术文件

1 . 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专职律师数量、擅长领域简介。

2 . 近三年行政诉讼类业绩清单,附代理合同关键页或法院受理通知书等证明(不少于 1 例)。

3 . 拟派项目团队介绍:主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团队成员简历及同类案件经验说明。

(四) 报价文件

1. 项目报价表(须列明收费标准及对应服务阶段)。

(五) 其他材料

1 . 廉洁投标承诺书。

2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封装要求:所有文件密封于同一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8 日 18:00 (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 大塘街 101 号前台 。

联系人: 翁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

五、 评审办法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 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律所实力、团队配置、过往业绩与政府机构合作经验等。在综合得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具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政诉讼代理经验的服务商享有优先权。

六、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 2026 年 4 月 2 2 日— 4 月 2 8 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 6 年 4 月 2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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