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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能源2026年揭阳第一批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广东铁塔能源2026年揭阳第一批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HX-GDTT-2026040

招标公司: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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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能源 2026年揭阳第一批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广东铁塔能源 2026年揭阳第一批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X-GDTT-2026040 )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预算: 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 255.38万元(按税率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6 标 段 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标 段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变压器部分不含税最高限价为810000.00元,充电设备部分不含税最高限价为620000.00元,线缆部分不含税最高限价为93331.32元,施工安装部分不含税最高限价为736668.68元,供应商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 10台40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新建1台2500kVA变压器、1台1600kVA变压器及场站配套安装、市电引入等施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安装及地面硬化等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 1年 。 2.3实施区域:广东省揭阳市 。 2.4保修期:设备部分保修期限为项目终验后6年,施工部分保修期限为项目终验后2年。 2.5承包方式:供应商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辅助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供应商提供材料须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施工、调试工作以及验收等工作。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证明材料要求: ( 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2)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4)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3.3行政许可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汽车充电站建设或汽车充电桩供货),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5三类安管人员: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 1)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 2)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 3)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施工人员: 供应商拟派的施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2.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证明材料要求: (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如涉及复审的还需提供复审合格记录证明;1人多证仅计取响应文件靠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2)拟投入的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该人员不计。 注:如提供已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2025〕59号要求通过考核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可视为同时满足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8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核心设备(40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响应。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40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响应;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响应;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之一,涉及的供应商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3.9其他要求: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 6 年 04 月 17 日 23 时 00分至202 6 年 04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4 月 28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供应商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 1)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新港东路 1168号环汇商业(icp)大厦北塔13层 联系人: 陈 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 1号 项目负责人: 曾桂炼、池炀、张承祖、杨海亮、蔡庆春、程文超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hxydgdtt@163.com ( 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hxydgdtt@163.com )提出。 ( 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张承祖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日期: 202 6 年 04 月 17 日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 /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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