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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校园学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校园学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采购标的物: 校园学务管理系统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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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委托,就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校园学务管理系统”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校园学务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校园学务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ZB-16-04A-2026-D-F-E0539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人数量: 1 家

采购内容:拟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 家供应商为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提供校园学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确认需求调研说明书后, 60 日内安装部署实施完毕并启动试运行 30 日,试运行通过后 7 日内组织验收。

采购预算:人民币 2,200,000.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 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清退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 查询方式:进入“ ”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提供上述网页截图)

3.8 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中。(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供应商清退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负面清单。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 投标人 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的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 含离职时间 5 年内) 存在劳动关系。

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广州分行财务会计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 (含离职时间 5 年内) 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3.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3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或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须提供《承诺函》)

3.14 已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7 : 30 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 1 ) “ 注册 ” 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帮助中心 - 操作指南 - 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2 ) “ 投标登记 ” 方式详见《投标人 & 供应商操作手册》 -“3.1.1”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 3.2 ”。

( 3 )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4.2.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 “ 网上支付 ” 方式后,点击 “ 提交 ” ,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 “ 转账凭证 ” 上传至 “ 附件 ” 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 “ 项目编号后 6 位及项目简称 ” );

4.3 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4.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 7 号南方财经大厦 31 楼开标会议室 )

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5.3 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一小时到达开标地点,在一楼前台扫码登记后生成通行二维码,扫码进入后乘搭电梯至 31 楼;目前金融城未完全交付,金融城附近道路有可能临时封闭且目前车辆进入金融城需要报备,建议各投标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开私家车则需自行寻找停车位。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工银集采网 ( 网址 :) 、诚 E 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 29 号工银大厦 17 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1705

电子邮件: qini.li@

(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 7 号南方财经大厦 32 楼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唐苏辉、庞森丹、曾惠娴

项目联系人:曾惠娴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日 8:30-12:00 ,下午 2:00-5:30 ,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邮件咨询。)

电子邮件: gczx_zbyw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红棉支行

银行账号: 3602查看完整信息29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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