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莲花山庄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东莞长安莲花山庄
采购标的物: 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东莞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2026ZD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为 东莞长安莲山花庄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东莞长安莲花山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 为在原有消防系统基础上进行修复,并另行增加排烟及送风系统等消防设施。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824891.91 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 最高投标限价 824891.91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160871.60 元,含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人民币 57352.05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 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单位: 广东正明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最高投标限价 审核单位: 东莞明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金灿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莲花山庄消防改造项目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消防电、消防水、防排烟及消防检测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6 年 5 月 11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 6 年 7 月 9 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或以上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B”类证)。
3.2. 3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 。
3.2. 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及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或旧版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
3.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6本工程 不要求 (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3.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 6 年 4 月 11 日 至 202 6 年 4 月 1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7 : 3 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下手新村一巷 17号 “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 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文件时需递交: 1 . 企业营业执照、 2 . 企业资质证书、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5 .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 B ”证、(以上证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6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会时间: 202 6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下手新村一巷 17号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 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
7.2 £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 投标保证金 金额:投标担保金额: / 元。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长安莲花山庄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转 8888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莲峰北路 77号 ;
电子 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