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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鹅潭公司年度餐饮服务配送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16

项目名称: 白鹅潭公司年度餐饮服务配送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餐饮服务配送单位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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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白鹅潭公司年度餐饮服务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就餐情况

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就餐总人数约为【35】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实际统计人数为准。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签定合同日起计算一年。

二、用餐标准及时间要求

(一)用餐标准

1.价格标准:早餐:单价【20】元/份;午餐、晚餐:单价【40】元/份,含税包干价。

2.套餐结构:

(1)早餐实行“每日提供除素食包(馒头)以外的至少5款包点+现磨豆浆(黄豆/黑豆)+各式广式粥食+各类杂粮(如番薯、玉米)供选择的配备。

(2)午餐、晚餐实行“2主荤+1素菜+1主食+1汤品+1饮品/水果”的标准化配置。每周菜谱不重样,注重营养搭配,保证菜谱的健康科学性,应以广式清淡口味为主,兼顾川湘、北方等多口味需求,必要时提供素食餐等特殊要求餐食。

(二)配送标准

1.配送时效:

(1)早餐配送:每日【8:45】前将餐食送达采购人指定卸货点,【9:00】前完成分餐摆放。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重大服务瑕疵。如当日存在错送、漏送、倒撒情况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立即补送或与第二日订餐一同配送。

(2)午餐配送:每日【11:30】前将餐食送达采购人指定卸货点,【11:45】前完成分餐摆放。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重大服务瑕疵。如当日存在错送、漏送、倒撒情况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立即补送或与第二日订餐一同配送。

(3)晚餐配送:每日【17:50】前将餐食送达采购人指定卸货点,【18:10】前完成分餐摆放。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重大服务瑕疵。如当日存在错送、漏送、倒撒情况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立即补送或与第二日订餐一同配送。

2.保温保鲜:使用符合食品级标准的密封餐箱配送,餐食送达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

3.包装规范:采用可降解环保餐盒,做到一菜一盒,汤品独立密封。外包装须标注:餐食名称、制作日期、食用时限、过敏原提示(如含花生、海鲜等)、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价格要求

配餐定价需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价格执行。

(四)质量要求

中选企业必须严格按《食品安全法》要求,通过正规渠道、可靠供应商、企业自身经营的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等,采购优质原料(放心肉、无公害蔬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罐装食用油和大米等),精心制作各种食品,注重色、香、味,做到饭热菜香、新鲜可口足量、营养搭配科学合理。采购使用的相关原料均可溯源。

三、服务要求

食品安全:供应商须严格保障每日的食物原材料的品质,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妥善留存采购凭证及检验合格报告,确保食材来源全程可追溯;严禁出现预制菜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供应商内部质量标准。若影此造成用餐人员健康损害、经济损失等的一切后果,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质量保障:供应商应保证每日配送的餐食均包装完整、保温到位,如当日存在错送、漏送、倒撒情况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立即补送或与第二日订餐一同配送。

四、过渡期工作交接要求

(一)考虑到服务项目可能存在新旧服务企业的工作交接,为保证平稳过渡,保障公司用餐不受影响,中选企业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原服务企业做好工作交接。

(二)中选企业应与原服务企业做好交接的详细书面记录并经采购人确认。

五、不可抗力

(一)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决定等严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提出终止合同,中选企业必须予以无条件配合办理。此种情况下终止合同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二)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达成谅解后,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采购控制价

单价报价 ¥730800元;数量: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行业政策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说明及政策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线上购买,供应商需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代理邮箱:1744375013@qq.com进行报名登记,待采购代理审核通过,缴纳文件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 122 号 1007 房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32号之六,之七,之八二楼203室(自编)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瑞通路 122 号 1007 房

采购方: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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