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4-11
项目名称: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K2026040700149253(试)
项目地区:广东 茂名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名称)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 ( 包件 名称)
港航业务 (专业类别名称) 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40700149253(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 港航专业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 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港航专业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 堆场内 。
建设规模: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水工及道路堆场工程麦德姆台风经七路及消防管修复工程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南端护岸斜坡段内侧铺设土工布、挡浪墙内侧与经七路空隙(空隙3米宽、约1.2米深)回填砂。2.经七路消防管、消防栓、闸门开关、路基级配碎石回填与路基钻孔压力注浆 。
包件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 等工作内容 。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5月 10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 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招采网”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在所投 包件 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
8 .其他
8.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8.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8.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8.3.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6.3.3
8.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8.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8.4 支付流程
8.4.1 通知推送 :中标结果发布后,(网址:https://zjzcwiccec.cn)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中交招采网”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8.4.2 费用查询 :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8.4.3 在线支付 :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8.4.4 发票开具 :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 368号
联 系 人: 余龙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qq.com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