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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湾东智汇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工业软件园观光车采购公告

  • 2026-04-08

项目名称: 深圳工业软件园观光车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湾东智汇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观光车制动系统制动距离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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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业软件园观光车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4-07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 -

* 【字体: 大 中 小 】 ****一、项目名称

深圳工业软件园观光车(17座)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物资规格

为优化嘉宾体验、提升园区专业形象,匹配“工业软件标杆园区”定位,保障各类接待任务高效有序开展,结合园区实际接待情况,现拟新增采购1辆17座电动观光车作为专用接待交通工具,观光车主要参数如下:

序号

项目

数据

单位

1

额定乘员(人)

17

2

最大承载重量

1445

kg

3

最大行驶速度

30

KM/H

4

最大爬坡度

15%

5

电机额定功率

7.5

kW

6

电池容量

72

V

7

一次充电续驶里程

80-90

KM

8

一次充电时间

8-10

H

9

制动距离

5

M

10

制动系统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

11

最小转弯半径

7.6

M

三、采购上限价:6.72万元(最高限价)

四、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合同价款包含税金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响应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品牌授权经销许可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本次采购属于固定资产采购,资产购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待质保期满1年后,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4月7日—4月13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1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城投商务中心14楼(联系人:刘小姐,查看完整信息),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四)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九、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审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 深圳市湾东智汇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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