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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服务(第三次采购)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服务(第三次采购)

项目编号: JG-2025-FW-0011-02

招标公司: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管网改造工程交通疏解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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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 有限公司

询比 采购文件

二〇二 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1

? 适用于电子评审的公开采购方式 2

□适用于电子评审的非公开采购方式 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6

第三章 采购方法 3 0

第四章 评审 方法 3 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 3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 4 5

第七章 合同草案 64

-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适用于电子评审的公开采购方式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服务 (第三次招标) 采购公告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服务 (第三次招标)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 施工 ? 货物 t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服务 (第 三 次招标)

1.2项目编号: JG-2025-FW-0011 -02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t 自筹资金 ? 财政资金 ? 其他:

1.6最高限价: ¥ 535293.52元 ( 详见 最高限价 公布函 )

1.7采购项目概况: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主体建设内容包括叠层原位固化内衬修复 DN1200管(修复厚度12mm)935米,叠层原位固化内衬修复DN800管(修复厚度10mm)580米。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交通疏解图纸涉及约1.6公里埋地管线及配套管件、临时保障措施、给水附属设施施工及路面修复以及18个工作井及内管线置换吊装施工,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1.8标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负责根据交警意见优化专项交通疏解方案(包括配合设计单位优化交通疏解设计)、方案报交警行政部门审批等服务工作、施工期间报交警部门报备并通过相关信息媒体公布施工通告等信息、开工前可移动式设施试围蔽、施工期间除作业区域外(缓冲区、警示区等)的可移动式设施围蔽,全区域的可移动式交通设施设置、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作、可移动式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交通疏解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工期: ? 计划工期 ? 交货期 t 服务期为 与现场 主体工程 一致 , 预计 27 0 个 日历 天

2.3地点: ? 建设地点 ? 交货地点 t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 天河区

2.4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要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 1)根据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按照交通疏解规范及新国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编制和标线(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四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技术指引》) , 编制本项目施工期交通疏解方案报交警部门审批,并取得交警审批意见,同时在工程实施阶段取得交警部门批复同意意见 。

2.5其他: t 安全目标如下: 无安全 事故 发生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供应商应当具备 / 资质。

? (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

t (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20 20 年 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期间完成过 现场 交通疏解服务业绩; 注: ①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 施工 主体工程的完工时间为准 。 ②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 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业绩 应包含交通疏解的工作内容。 ③ 业绩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 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包含 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 、 交警批复文件 、交通疏解服务对应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 主体工程完工证明 材料等作为 证明文件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④ 同一工程只计取一项得分 ; 劳务分包业绩不作为类似业绩。 )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 ( 5)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 1 0 )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 1 1 )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 ¨ 接受 t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 025 年 8 月 日至 20 25 年 8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t 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下载采购文件。

¨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 25 年 8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 采购 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 (网址: /) -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 进行下载 。

6.其他

t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为准。

? 6.2供应商在 广州国企阳光 采购服务 平台 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 广州国企阳光 采购服务 平台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czlc/14951.jhtml (注:如已办理 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 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3)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 4)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 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 81058570 (办公时间: 8:00 ~ 17:00 ) 。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 5号 。

投诉受理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办公时间: 8:00 ~ 17:00 )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 5号

地 址:

邮 编: 510000

邮 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电 话:

电子邮箱: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2025 年 8 月 日

年 月 日

? 适用于电子评审的非公开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邀请书

(采购项目名称)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 ¨ 施工 ¨ 货物 ¨ 服务项目采购活动,采用邀请询比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1.2项目编号: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财政资金 ¨ 其他:

1.6最高限价:

1.7采购项目概况:

1.8标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2.2项目工期: ¨ 计划工期 ¨ 交货期 ¨ 服务期为

2.3地点: ¨ 建设地点 ¨ 交货地点 ¨ 服务地点位于

2.4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要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2.5其他: ¨ 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供应商应当具备 资质。

¨ (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按采购文件填写注意事项规定进行填写 ) 资格条件 。 。

¨ (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 5)其他要求: ( 按采购文件填写注意事项规定进行填写 )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 1 0 )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 1 1 )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 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 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 采购 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 (网址: /) -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 进行下载 。

6.其他

¨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为准。

¨ 6.2供应商在 广州国企阳光 采购服务 平台 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 广州国企阳光 采购服务 平台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czlc/14951.jhtml (注:如已办理 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 chrome内核的(列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3)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 4)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 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办公时间: 8:00 ~ 17:00 ) 。

地址: 。

投诉受理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办公时间: 8:00 ~ 17:00 )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

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表 2-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1.2

资质条件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1.3

财务要求

R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表是指 年至 年的

□财务报表

□经内部审计的财务报表

□经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1.4

业绩要求

? 不适用

R 适用,业绩要求如下:

? 类似业绩: 20 20 年 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期间完成过现场交通疏解服务业绩;注:①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主体工程的完工时间为准。②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包含交通疏解的工作内容。③ 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包含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交警批复文件、交通疏解服务对应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④同一工程只计取一项得分;劳务分包业绩不作为类似业绩。

? 生产企业业绩:

? 供应商业绩:

? 其他: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 同时提供: 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交警批复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5

信誉要求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不适用

? 适用,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专业:

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等级: 级

1.7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1.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 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1.9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1.10

其他证明材料

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均是供应商自行实施交通疏解服务的项目业绩,格式自拟

2.本次交易一般规则

表 2-2

阶段

条款

项目

规则

准备

及其响应

2.1

采购文件组成

( 1) ? 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书

( 2)供应商须知

( 3)采购方式

( 4)评审办法

( 5)采购需求

( 6)合同草案

( 7)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

(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2.4

预备会

? 不组织

? 组织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5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允许分包的内容:

分包商应当满足的要求:

2.6

响应截止时间

? 见采购公告

? 见采购邀请书

准备

及其响应

2.7

最高限价

? 不设置

? 设置

? 最高限价: ¥ 535293.52 详见 最高限价 公布函 )

? 最高限价计算方式:

2.8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

2.9

响应

保证金

? 不要求

? 要求,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1、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2、提供银行响应保函;

3、提供响应保证保险。

响应保证金额度: 万元人民币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 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证金选择由 平台代收的,供应商只能通过 平台 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 账户汇入响应保证金。递交保证金的操作详见 。

响应人如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响应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响应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响应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撤销响应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准备及其响应

2.10

响应文件份数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递交以下文件

R 资格审查文件 1份

R 商务文件 1份

? 技术文件 1份

? 并附光盘或其他电子存储媒介

2.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人使用 / 管理软件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可以线下签字盖章) 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响应人电子签章 或签字盖章 。

2.12

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应当在 年 月 日 时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文件开启及评审

2.13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举行

会议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会议地点: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中指定地点

2.14

响应文件的解密

在响应截止时间后 ? 60分钟 R 30分钟内为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通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2.15

评审小组

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 在 随机抽取

? 直接聘请

文件开启及评审

2.16

评审办法

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有关条款

2.17

成交候选人

? 在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报告 3日内,在 ? 广州市自来

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

?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公示成交候选人

□ 不公示,向企业规定部门报告审批

确定成交人

2.18

成交办法

见第三章采购方法有关条款

2.19

签订合同

见第三章采购方法有关条款

2.20

履约担保

? 无需提供

? 须提供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提交时间:

其他

2.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采购代理费金额、支付人、支付方式等)

? 3.本次交易的特别规定

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中小型工程,或者标准通用设备、材料以及有关服务的采购,可以不要求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调试方案或服务大纲等技术响应文件,可不进行技术评审。

4.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 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网站 平台且取得回执的。

(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或签字盖章 ,并进行加密的。

( 3)电子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电子签章 或签字盖章 不完整的。

( 4)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5)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行为

(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与采购文件严重背离的。

( 3)响应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采购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 4)质量标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5)服务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6)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 7)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8)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9)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

6.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供应商在规定的要约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

( 4)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 5)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工作人员有行贿、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7.响应文件要求

7.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响应函。

(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3)联合体授权书。

? ( 4)响应保证金。

? ( 5)商务条件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 6)报价表

R ( 7)资格审查资料。

? ( 8)响应方案。

? ( 9)其他材料。

7.2响应文件的格式依据项目情况在第 六 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中选取。

8.异议

8.1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成交结果等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采购公告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在做出相关回应后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3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9.本章附件

附件 1:响应文件开启表

附件 2: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 3:问题的澄清

附件 4:成交通知书

附件 1

响应文件开启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供应商

密封情况

报价

交货期 /

服务期 /工期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名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 2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 采用电子文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上传 电子采购平台。

(项目名称)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4

成交通知书

( 编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你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你方已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大写: ,小写: 。

成交内容范围: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 (地点) 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 (公章)

或代理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采购方法

? 公开询比 / ? 邀请询比

1.采购准备

1.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 25 年 8 月 日 时

1.2 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的要求密封,按照2.12的规定提交

R 1.3 资格审查执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1.10的规定

1.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分析原因并重新发出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2.询比规则

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报价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工具及材料费、员工工资、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 其中增值税税金:

R ( **部分)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 **部分) 按 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

2.2 询比地址

? /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平台

2.3 询比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截止后,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 ) 平台自动拒绝询比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3.成交规则

?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排序,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确定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候选人公示

? 在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报告 3日内,在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门户 ?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公示成交候选人

? 不公示,向企业规定部门报告审批

5.成交结果公告

? 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公告成交供应商名单

? 不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平台公告,依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或报告

6.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7.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同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 采购人在询比结束并和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15 日内退还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评审方法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审小组无须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评审。

除报价外,评审还应考虑的商务因素一般有以下几种:

( 1)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 2)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限。

( 3)支付条件。

( 4)备品备件以及售后服务(如有)。

( 5)价格调整因素。

经澄清确认后修正的最终报价应当认为是供应商的真实要约,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价。

2.评审程序

2.1 初步评审

表 4-1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环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性证书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

形式评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有授权书,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有营业执照

净资产

□不要求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资格

满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

按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条提交证明材料

响应性评审

报价

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工作总进度

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响应保证金

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商务偏差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技术偏差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其他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内容

说明:初步评审活动依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顺序进行,前一个环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2澄清补正

2.2.1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采购文件中有规定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或者有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计算公式的,应按规定填报,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率、金额或者其计算公式进行修正。

2.2.2响应文件存在含义不清、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审小组相应评审的依据。

2.2.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响应无效。

2.3 详细评审

□ 不评审

□ 对各供应商商务条件的非价格因素进行评审,汇总并确定各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

表 4-2 主要非价格因素表

序号

主要因素

折价办法

1

□竣工期、交货期或者服务期

……

2

□付款条件

……

3

□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

……

……

……

……

2.4 评审结果

评审后,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价格相同,可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供应商排名,并将推荐理由写入评审报告。

? 综合评分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设置带 ※号条款,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其中任一条款,其响应文件都将被否决。

2.评审程序

2.1 初步评审

表 4-1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环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性证书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有授权书,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有营业执照

净资产

? 不要求 ?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资格

满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

按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条提交证明材料

响应性

评审

报价

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工作总进度

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响应保证金

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商务偏差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技术偏差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其他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内容

说明:初步评审活动依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顺序进行,前一个环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2详细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

2.2.1商务评审

表 4-2 商务评审因素( 4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权重

评分细则

1

?业绩要求

2 0

20 20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 道路长度为 1 .0km或以上 的 现场 交通疏解项目,每完成 1个得 5 分,最高得 20 分。

(注: ①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主体工程的完工时间为准。②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包含交通疏解的工作内容。③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包含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交警批复文件、交通疏解服务对应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④同一工程只计取一项得分;劳务分包业绩不作为类似业绩。 )

2

?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技术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附有效期内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7

项目负责人曾经担任过 道路长度为 1 .0km或以上现场 交通疏解项目负责人的主要经历, 得 7 分。

(注: ①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主体工程的完工时间为准。②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包含交通疏解的工作内容。③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包含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交警批复文件、交通疏解服务对应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④同一工程只计取一项得分;劳务分包业绩不作为类似业绩。 (需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 5 年 4 月 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 )

4

?服务响应能力及投入人员

10

能与政府各部门及时沟通和协调,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疏解 项目投入服务人员数量:

在 7 人及以上,得 5分

在 5 - 6 人之间,得 3分;

在 3 - 4 人之间,得 1分;

在 3 人及以下,得 0分。

投入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 20 20 年 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 现场 交通疏解项目 得 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 5 年 4 月 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对应人员的业绩证明,包括过往项目合同关键页和 主体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时间以 主体工程的完工 日期为准,同一服务人员提供多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权重

评分细则

1

?对项目的了解及总体工作思路

8

对本项目的项目概况、 ( 涉及公路或市政路 ) 交通疏导评价工作思路进行描述:内容及措施

优良: 8分,

中等: 5分,

合格: 2分,

差及无措施得 0分。

2

?对涉路交通疏导的要求及报批流程的了解程度

8

阐述对类似工程涉路 ( 涉及公路或市政路 ) 交通疏导工作的要求和报批流程的了解,以及对所涉公路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的了解:内容及措施

优良: 8分,

中等: 5分,

合格: 2分,

差及无措施得 0分。

3

?涉路的交通疏导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8

工作计划实施、安排,根据合理程度:内容及措施

优良: 8分,

中等: 5分,

合格: 2分,

差及无措施得 0分。

4

? 涉路的 交通疏导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8

根据措施的可实施性程度:内容及措施

优良: 8分,

中等: 5分,

合格: 2分,

差及无措施得 0分。

5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及服务内容,提出占道挖掘申请涉及交通疏导承诺 的 工作内容、标准及配套服务及跟进措施,确保业主取得项目占道挖掘申请及开工报建等工作的审批。

优良: 8分,

中等: 5分,

合格: 2分,

差及无措施得 0分。

……

? 2.2.2技术评审

表 4-3 技术评审因素( 40 分)

序号

规则

1

通过初审的合格供应商进入评审基准价计算程序

2

确定基准价

? 当合格供应商的数量< 5家时,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合格供应商的数量≥5家时,扣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 以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 其他方法

3

? 合格供应商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于基准价 1%扣 1.3 分,每低于基准价 1%扣 0 分,按插入法进行计算。

? 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折算分 =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合格供应商报价

? 其他方法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说明: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中小型工程,或者标准通用设备、材料及服务的采购,可以不要求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调试方案或服务大纲等技术文件,评审时不进行技术评审。

2.2.3澄清补正

2.2.3.1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采购文件中有规定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或者有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计算公式的,应按规定填报,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率、金额或者其计算公式进行修正。

2.2.3.2响应文件存在 含义不清、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审小组相应评审的依据。

2.2.3.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响应无效。

2.2.4 价格评审

表 4-4 价格折算分值的办法( 20 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不含税金额

税额

价税合计

不含税金额

税额

价税合计

合计报价

说明:供应商有多轮报价的,按最终报价计算。

2.3 评审结果

计算供应商综合得分。

评审得分 =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

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如综合得分相同,可依照 ? 报价 ? 业绩 ? 其他 考量因素得分排序确定供应商排名。

? 其他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 (评审办法)

说明:采购人依据项目特点确定的其他评审办法,如投票法、排序法、等。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关于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

交通疏解服务 (第 三 次招标)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为: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拟采购金额: 58.31万元(具体金额以造价部门审定为准)。

一、 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 GIS系统显示,场馆西门体育西路DN1200管及场馆东门体育东路DN1200管(自1986年始)已运行近40年,天河路DN800管(自1974年始)已运行50年,均位于现状车行道,且价管属于落后管材,易发生爆漏,一旦发生爆漏将严重影响天河体育中心及周边用户用水,计划对该范围的DN1200和DN800的管进行管网改造。本项目建设后能降低体育中心周边管道爆漏的风险,提高供水的安全性,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项目改造区域主要为天河区天河路、体育东路、体育西路、天河北路。其中,天河体育中心西起体育西路,东到体育东路,北起天河北路,南到天河路,占地面积约为 0.59km 2 。目前场馆由西门 2个DN200超声波水表及东门1个DN300超声波水表供水。水表水源为场馆西门体育西路DN1200管及场馆东门体育东路DN1200管,场馆内管网为环状供水,目前场馆月供水量约4.28万m 3 。

二、项目前期完成情况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 2024年9月30日通过总经理办公会;2024年9月26日通过公司党委会;2024年10月11日通过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通过集团总经理办公会,2024年11月7日取得发改委备案证。2024年11月13日取得立项编号:大型2024-20。

三、 建设项目规模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交通疏解主体建设内容包括叠层原位固化内衬修复 DN1200管(修复厚度12mm)935米,叠层原位固化内衬修复DN800管(修复厚度10mm)580米。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交通疏解图纸涉及约1.6公里埋地管线及配套管件、临时保障措施、给水附属设施施工及路面修复以及18个工作井及内管线置换吊装施工,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 招标项目需求

1、 服务内容:负责根据交警意见优化专项交通疏解方案(包括配合设计单位优化交通疏解设计)、方案报交警行政部门审批等服务工作、施工期间报交警部门报备并通过相关信息媒体公布施工通告等信息、开工前可移动式设施试围蔽、施工期间除作业区域外(缓冲区、警示区等)的可移动式设施围蔽,全区域的可移动式交通设施设置、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作、可移动式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交通疏解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2、 服务工期,包括根据交警意见优化方案及审批、现场交通疏导两部分。现场交通疏导工期与主体工程一致,方案编制、审批及交通疏导实施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政府因素、甲方原因等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

① 方案优化及审批 : 暂定为 45日历天: 成交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项目所需资料后 7日内完成交通疏解方案 优化, 14日内完成交通疏解方案评审或审查并报交警部门审批,在取得交警部门初步意见后5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报审,45日内取得交警部门审批意见。

② 现场交通疏导:主体工程施工期。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20 20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

① 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主体工程的完工时间为准。

② 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综合工程,应包含交通疏解的工作内容。

③ 证明资料需提供包含现场交通疏解服务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交警批复文件、交通疏解服务对应施工主体工程的完工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

④ 劳务分包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4、 标段划分:一;

5、 交通疏解服务依据:( 1)根据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按照交通疏解规范及新国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编制和标线(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四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技术指引》) 。( 2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GA_T900-2010》、《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2004》和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及措施>的通知》等要求 。

按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实施的交通疏解方案,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专业协调、包文明作业、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 六 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标段 /标包号)

(项目编号: )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Q 3.联合体协议书

Q 4.响应保证金

Q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R 7.资格审查资料

? 8.响应方案

8.1. 对项目的了解及总体工作思路 ………………………………………( 页码 )

8.2 对涉路交通疏导的要求及报批流程的了解程度 …………………………( 页码 )

8.3 涉路的交通疏导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页码 )

8.4 涉路的 交通疏导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页码 )

8.5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 ……… …… ………………( 页码 )

? 9.其他资料

9.1.类似项目业绩 ……………………………………………………( 页码 )

9.2. 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技术 ……………………………………………( 页码 )

9.3.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页码 )

9.3. 服务响应能力及投入人员 …………………………………………( 页码 )

1.响应函

1.1响应函

至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标包号)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为 )完成 /提供本项目 □ 工程 □ 货物 □ 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响应函。

(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3)联合体协议书。

□ ( 4)响应保证金。

□ (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6)报价表

R ( 7)资格审查资料。

? ( 8)响应方案。

? (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内容,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公告/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2.2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标包号) 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Q 3.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可有多个成员):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之规定,联合体各方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名称) 进行联合响应,现就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如下。

第一条 联合体各方同意以 为牵头人,以其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

第二条 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

一、甲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甲方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二)具体承担如下工作:

( ……)

二、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乙方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二)具体承担如下工作:

( ……)

第三条 各方承担义务

一、甲方承担的义务

(一)

(二)

二、乙方承担的义务

(一)

(二)

( ……)

第四条 联合体各方就共同承担的工作范围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 份,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序号

项目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程(天河路段) 交通疏解 服务 (第三次招标)

A

最高限价(元)

535293.52

B

非竞争性费用(元)( B1+B2+B3)

0

B1

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

/

B2

暂列金 (元)

/

B3

暂估价 (元)

/

C

投标报价(元)

投标人填写

D

投标下浮率 [1-(C-B)/(A-B)]%

投标人填写

Q 4.响应保证金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 (以下称 “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标包号) 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以下称 “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Q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备注: 商务及技术 条款 均 不允许负偏差,如出现负偏差, 评审 委员会应否决其 响应 。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均需填写并将差异情况(包括优于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在表格中准确描述。

6.报价表

Q 施工类

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计价办法、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报价要求等,编制适合采购项目的报价表

Q 货物类

( 1)报价表说明

①供应商报价应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发生的国家物价及各种政策性调整,响应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

②综合单价指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防腐、产品检验、运输、包装、装卸(含卸车费用)、安装调试或指导安装调试(具体按“技术要求”)、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相关税费、保险费、相关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③供应商响应报价的总价不得高于响应总价最高报价值,单项报价不高于单项最高报价值。响应总价最高报价值和单项最高报价值详见本采购项目的限价公布函。

④若涉及设备安装费的,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结算时安装调试费的“设备安装费响应报价下浮率”按照公式:设备安装费响应报价下浮率 =(1-设备安装费最终响应报价/设备安装费最高限价)*10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2)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合同价格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履约情况

所附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1

( 举例 :

P 12 - P 34 )

2

( 举例:

P 35 -P 46 )

3

(举例:

P 47 -P 58 )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服务类

( 1)报价表说明

( 2)报价表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分包供应商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

类似工程

R 7.资格审查资料

7.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督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纪检室

乙方监督单位:

甲方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乙方监督电话: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 7.2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 7.3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7.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 7.5主要人员简历表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并 注明页码 (举例: P12-P34)

? 8.响应方案

Q 施工类

1.施工组织设计

相关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Q 货物类

1.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材料

3.相关服务计划

? 服务类

响应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对项目的理解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服务工作的依据、工作目标;服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拟分包计划及情况说明 ; 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9.其他资料

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均是供应商自行实施交通疏解服务的项目业绩,格式自拟

第 七 章

合同草案

【标准文本】合同 -SG-202404-01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交通疏解合同

( 2024年标准文本)

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具体包括主体工程及路面修复工程的交通疏解方案编制、报交警部门审批、现场交通疏导、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等工作。

1.3 工程工期:总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 , 包括方案编制及审批、现场交通疏导两部分。

1.3.1 方案编制及审批暂定为 45 日历天 : 乙方 在 本合同签订并收到项目所需资料后 7 日 内完成交通疏解方案编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方案后 14 日 内完成交通疏解方案评审或审查并报交警部门审批,在取得交警部门初步意见后 5 日 内乙方完成修改并重新报审, 45 日 内取得交警部门审批意见。

1.3.2 现场交通疏导工期与主体工程一致,暂定为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3.3 方案编制、审批及交通疏导实施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政府因素、甲方原因、交通流量评估等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4 交通疏解涉及工程:

1.5 交通疏导原则及要求:

1.5.1 作业控制区按要求安装交通设施确保安全;

1.5.2 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和下游过渡区设置水马保证畅通;

1.5.3 交通疏导员每岗至少 人,每 8个小时(涉及夜间施工的,为22时至次日6时)按1个班执勤;

1.5.4 交通疏导员每班上岗必须拍照留档,照片要求具备明确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工程编号,以用于结算依据;

1.5.5 为减少因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原则上标准段、横跨道路施工段均采用夜间施工,日间恢复通行方式;

1.5.6 交通疏解方案成果应符合《道路交通编制和标线(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四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第2部分:交通组织方案编制》(DB4401/T112.2-2021)、《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技术指引》等规范及新国标的要求。

1.5.7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四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执行,确保行车及行人通畅。

1.6 具体施工时间、交通疏解方案应以交警批复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投标下浮率: %,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扣除包括但不限于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最高投标限价(扣除包括但不限于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耗水费、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 其中:

2.1.1 工程 交通疏解项目暂定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按系数计算的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暂列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暂估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人工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2 因变更签证引起价格调整的处理方式: ~~

~~

在项目实施期间,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项目、原设计没有而实际发生设计变更的项目,经甲方审批确认后,按下列办法进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计算:

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项目、原设计没有而实际发生变更的项目,其工程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13)、计价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划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等规定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其综合单价计算方法为:

2.2.1 发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的综合单价,则沿用。

2.2.2 发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综合下浮不变;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综合单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但品牌符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价格下浮 20%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参数市场询价确认,或凭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的本工程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其中甲方依法供应的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下浮。

2.2.3 发包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则作为新增单价(是否为新增单价由甲方确定),采用清单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并按照《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划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折算为综合单价,清单综合单价套用本工程相关的专业定额(如发布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如:《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如需采用上述定额以外的专业定额应报甲方。定额采用交易基准期结束前生效的相关专业定额及对应的工程计价办法计算确定。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材料单价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但品牌符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价格下浮 20%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参数市场询价确认,或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的本工程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新增单价,套用施工专业定额,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综合单价综合下浮 =(1-专业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其中甲方依法供应以及甲控乙供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下浮。

专业下浮率 :市政、安装、绿化专业10%,其他专业5%; R 询比 :市政、安装、绿化专业5%,其他专业0%; £ 结算金额少于 5万元:0%; £ 货币迁改项目 :0%, £ 应急抢险 0%。

2.2.4 本合同项目的结算造价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后工程结算价作为本合同项目的最终结算造价。财政资金项目以财政评审部门审核后工程结算价作为本合同项目的最终结算造价。

2.2.5 乙方的所有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均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足以保证本工程项目能按时、按量、保质、安全的完成。

2.3 合同价款支付

2.3.1 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本项目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及报交警审批,取得项目占道开挖交警审批意见后,甲方支付实际委托的工程项目对应合同价 款 的 30% ,给乙方作为本合同的预付款,合同预付款在甲方第一次进度支付时等额扣回;

2 .3.2 按单个项目当期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折算的工程价款的 7 0% 实行月度支付进度款,且最多累计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款的 70%。

2 .3.3 单个工程实体完工后,乙方应在 30日内向甲方递交相应结算资料,并在 完成结算审核后的 1 5 日内,支付该工程的结算尾款。

2.3.4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 工程 价款。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按单个项目进行结算。

3 .1 .1 以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项目(耗水费除外) *(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单价,结算价不得超签约合同价。

耗水费结算时凭计算依据及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实支付,但需扣除 “管道试压及消毒冲洗”子目里的相关水费。

3.1 . 2 以下情况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实计量,并纳入最终的结算范畴 :

( 1 ) 交警书面批复的交通疏解方案调整;

( 2 ) 主体工程施工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

3.1.3 如发生3.1.2条费用,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3.2 对于结算送审价超合同签订价 10%(含10%,如按分区或单元工程送审结算的,则各单元工程应同步送审(甩项除外),如要求按单元工程分别送审的,送审价按各区或单元工程送审总额核算)的 :

3 .2.1 对于结算送审价超合同签订价 10%(含10%,如按分区或单元工程送审结算的,则各单元工程应同步送审(甩项除外),如要求按单元工程分别送审的,送审价按各区或单元工程送审总额核算)的,经发包人审核后,若其结算核减率(即核减金额比送审金额)超过10%,超出10%的部分结算核减额所产生的结算评审服务费用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经业主同意分批出具结算意见的,按总额核算后在最后一批结算款内扣减。

3.2.2 业主通过现场抽检复查的工作量与竣工图差异量所产生的结算评审服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3 乙方交通疏导员 应在首次提交结算资料时 提供 对应人员 每班 的 上岗照片,相片要求有明确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和工程编号,并按实际签证计取工程量。 相片未按要求提供的,项目收审后不得重新提交,相关工程量不予计价。

第四条 单方结算情形

4.1 完竣工后,乙方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办仍然不响应提交结算资料的。

4.2 结算审核期间,乙方对结算清单内项目(是否结算清单由甲方决定),三个月内无实质性响应和回复,并且经甲、乙双方、第三方审核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4.3 结算审核期间,乙方对非结算清单内项目六个月内无实质性响应和回复,并且经甲、乙双方、第三方审核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五条 甲方、乙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

5.1.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资料 。

5.1.3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 。

5.1.4 协调本工程施工期间相关联的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 。

5.1.5 负责现场签证的确认 。

5.1.6 甲方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5.1.7 组织开展交通疏解方案的评审或审查工作。

5.2 乙方责任

5.2.1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按照交通疏解规范及新国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编制和标线(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四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第 2部分:交通组织方案编制》(DB4401/T112.2-2021)、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技术指引》),编制本项目施工期交通疏解方案报交警部门审批,并取得交警审批意见, 若交通疏解方案审批时根据交警要求,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乙方负责承担评审费用 。

5.2.2 根据交警部门审批同意的交通疏解方案,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GA_T900-2010》、《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2004》和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及措施>的通知》等要求做好本工程交通疏解施工;交通疏解施工期间根据交警部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工作,满足与现有交通状况基本相同的交通线路,接受交警部门指挥和安排 。

5.2.3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做好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物件堆放整齐、道路通畅、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的 “六个100%”,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

5.2.4 超出施工图中未能反映在项目竣工图中反映的工作量,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及要求,编制当日现场工程量签证单报本项监理人确认及审核,并在 3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审批 。

5.2.5 在本项目暂定工作总量及合同价范围内,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 1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当月发生工程量,报监理人审核,报甲方项目负责人确认 。

5.2.6 施工期间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

5.2.7 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

5.2.8 工程竣工后负责场地清理(施工残留物、临时的施工设施拆除),并将地面清扫干净。

5.2.9 乙方现场管理代表为: ,联系电话: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的安全和质量问题。

5.2.10 乙方不得因单方结算减少自身的保修责任。

5.2.11 乙方应承担因单方结算导致甲方的损失。

5.2.12 本工程实施阶段,由于项目管线路由变化、施工条件变化、交警要求等因素影响,需要乙方重新编制交通疏解方案及报批的,乙方应无条件完成相应的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及报批,配合甲方办理本项目占道挖掘交警审批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工作。

5.2.1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签证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现场签证及报批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6.1 本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市政道路交通工程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

6.2 工程保修期为:交通疏解设施进场施工至撤场恢复期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 1.3款约定的成果交付时间,每逾期交付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

7.2 如乙方提交的成果不能满足本合同第 1.5.6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编制,直至满足有关要求为止,费用不另行增加,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 3% 作为违约金。

7.3 乙方如未按第 5.2.2项要求的审批方案做好本工程交通疏解服务及相应设施设置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 。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交警部门审批及占道开挖申请滞后的,视影响情况,乙方应当支付甲方 合同价款 的 5% 作为违约金。

7.5 乙方如未按监理人、甲方要求做好项目签证记录及审批的,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就该部分工作量予以扣减,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 3% 作为违约金。

7.6 乙方如未在第 2.3.3 项要求的时限内及时递交结算资料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 0.2‰/天 作为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8.2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8.2.1 发生破产、清算;

8.2.2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2.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10 日内或者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8.2.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8.2.5 其他情形: 无 。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8.3.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8.3.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8.3.3 一方依本条第 2款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8.3.4 其他情形: 无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9.1.2 种方式解决。

9.1.1 提交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

9.1.2 依法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

9.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3 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暴雪、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

10.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4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有关机构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明。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书面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 /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合同金额、支付、收款单位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账号、收款银行名称等)如需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11.4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双方各执 三 份。

合同附件: 1.廉洁责任书

2.营运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书

3.其他附件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附件 1

廉洁责任书

( 2023年修订版标准文本)

发包人(甲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廉洁建设,防止主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在双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 “主合同”)约定条款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洁责任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 t 建设工程、 ¨ 物资采购、 ¨ 营运类服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主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 t 建设工程、 ¨ 物资采购、 ¨ 营运类服务 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在业务活动中任何一方如发现单位或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均有义务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五)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开展项目人员廉洁教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有权监督乙方履行主合同的廉洁情况。

(二)甲方须对本单位项目相关人员开展廉洁 教育 ,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难以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2.不得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事项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或相关业务公平公正开展的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乙方推荐与主合同有关的劳务分包单位。

6.不得向乙方推荐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双方合同履行有关的经济活动。

7.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廉洁的规定。

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了解并配合执行甲方有关廉洁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乙方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制定的有关廉洁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三)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2.不得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不得接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事项提供便利。

4.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接受甲方推荐的与主合同有关的劳务分包单位。

6.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推荐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主合同的设备材料、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8.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主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10.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廉洁规定。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 “一”“二”款约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纪检室,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jjs @ gzwatersupply.com。

(二)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 “一”、“三”款约定的,甲方均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扣除主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2.对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依规依法进行处理和更换,并取消乙方单位服务资格。

3.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4.甲方有权向乙方单位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等提出对乙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针对典型案例,形成廉洁问题专报,视情节严重程度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或在甲乙双方单位进行情况通报。

工程建设项目选择此项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根据广州市及甲方关于水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存在被纪检监察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被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等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书面提请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五、责任书有效期

(一)本责任书作为主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二)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约结束时止。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附件 2

营运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书

(适用于营运服务项目)

发包方:

承包方:

项目名称: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努力提高营运服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安全,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发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支持和监督承包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承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提出对存在隐患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承包方对一般隐患整改不力,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排除。

二、承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并接受发包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三)承包方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 制度 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安全责任。

(四)承包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针对所承建工程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发包方或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时发现的隐患问题,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无条件服从发包方或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指令,对于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管理未到位或反复出现同性质的整改问题的,发包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同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诚信扣分。

(五)承包方必须建立和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七)承包方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八)承包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包方务必加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时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到场指导、见证,培训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应将安全教育的方案、培训时的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报发包方备案。

(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大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包方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进场作业时,承包方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或进场施工人员与安全交底时签署的人员姓名不一致时,一律禁止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

(十二)发包方有权不定期监督或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护知识、岗位技能知识的抽查。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将责令承包方在 2个工作日内再次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十三)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其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四)承包方应对员工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五)发包方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承包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十六)定期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发包方备案。

(十七)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八)工程安全管理架构、审核 (或专家评审)通过后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等资料要工程施工前报发包方备案。

(十九)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发包方出入生产场所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严禁闯入。

(二十)实施过程中遇不明的地下设施时,必须报发包方人员鉴别后,才能继续施工。

(二十一)在实施过程中,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扣罚违约责任金,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十二)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承包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发包方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施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和拍照,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整及取证;并负责工伤统计、安全事故指标及处理费用,发包方视事故程度,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三)承包方不得将工程项目层层转包,专业分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二十四)承包方根据项目的特点,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方案,完善方案审批手续,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十五)承包方使用发包方场地内的特种设备需经过发包方同意,并在发包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监管下使用。

(二十六)进场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承包方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十七)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承包方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承包方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对于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特种设备必须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二十八)必须为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必须向发包方提供购买工伤保险情况的材料。

三、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必须保证发包方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方负责的因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费用的开支;若因承包方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牵连发包方受到行政处罚或对发包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承包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发包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1.承包方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或文明施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方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6‰/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由发包方在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扣除。

2.从业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立即处罚,例如安全帽(100元/人.次)、安全带(200元/人.次)、防疫口罩(50元/人.次)、电工焊工绝缘手套(100元/人.次)、电工焊工绝缘鞋(200元/人.次)等。

3.承包方在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若因承包方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被发包方上级管理单位(如:市水投集团、水务质监站等)在检查中发现较大问题,导致发包方被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相关责任人员被扣罚的,发包方可对承包方连带扣罚。

4.承包方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方支付相应金额的处罚金,由发包方在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扣除。对承包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被检查两次(含本数)仍不合格而被通报或被曝光的,发包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发包方全部解除合同后可将本工程另行发包。

(三)发包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承包方存在安全隐患、违章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未落实或管理不到位现象的,由发包方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承包方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整改期限内予以整改,发包方复检时发现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格的,承包方除无条件进行整改外,发包方可按实际情况给予 1000元/项次的处罚,由发包方在当期应付给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扣除。

(四)承包方在发包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或文明施工检查中,被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或安全防护知识严重不足的,承包方须按合同金额的 3‰/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由发包方在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扣除)外,还应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对第一次经查问,安全意识薄弱或安全防护知识严重不足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二次抽查时,如发现同一施工人员仍存在安全意识薄弱或安全防护知识严重不足的,应立即暂停其作业并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如同一施工人员被抽查3次及以上,均存在安全意识薄弱或安全防护知识严重不足的,承包方应立即将该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进行人员撤换。

2.对承包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发包方全部解除合同后可将本工程另行发包。

(五)承包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发包方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按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与施工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公章)

(公章)

附件 3

其他附件

招标 /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的,与合同履约相关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承诺函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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