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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公开招募自助导览合作运营单位的公告

  • 2026-04-04

项目名称: 公告丨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公开招募自助导览合作运营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

采购标的物: 自助导览讲解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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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3〕896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取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营运景区讲解服务费项目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穗发改〔2023〕85号)《广州市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办法》(穗文广旅〔2024〕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响应智慧文旅与数字场馆建设趋势,进一步拓展博物馆讲解服务形式,丰富有偿导览讲解的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决定公开招募自助导览合作运营单位。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坐落在珠江南岸,毗邻海珠桥,是依托1996年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大元帅府旧址而建的纪念馆,现为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东省统一战线基地,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是第五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馆内现设有“帅府百年”“捍卫共和 复兴中华——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吾志所向 一往无前——孙中山早年的奋斗历程”“一个澳洲建筑师的中国情结——帕内建筑艺术在广州”“帅府名人”等基本陈列,并不定时举办各类专题展览及社教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一、招募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较高博物馆自助导览讲解服务研发生产、运营且可自助售卖能力和经验的企业。

(二) 服务类别

自助语音导览设备服务类。

(三)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5.具备近三年(2023-2025年)在博物馆自助语音导览设备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运营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合作区域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馆内,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

三、合作细则

(一)合作方式。采取“合作经营,收入分成”模式。本馆将著作权授权给合作方,由合作方负责导览内容的制作与更新,导览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和部署,导览硬件产品的现场安装、集成、调试、部署运行。合作方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导览服务收费交付等内容。馆方在合作项目运营过程中发挥监管督导作用,通过服务质量监督、运营评价、风险评估,以确保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合作方依据本馆指定的展厅和空间,摆放必要的设施设备。在不改变展厅建筑结构和原有状态的基础上,合作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宣传性、创意性微改造,改造方案经馆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二)硬性条件要求。1.讲解点位不少于200个;2.导览内容需包含大众版和青少年版讲解,语言模式需包括普通话版、粤语版和英语版;3.需有导览机和自助租售柜,导览机具有定位功能。

(三)合作分成原则。合作方向本馆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额分成作为授权费,销售额分成比例不低于30%,需提供真实可信的销售流水,销售额分成每半年结算并支付一次,双方各自负担结算税费。请在提交文件中写明分成意向,以供馆方比价。

(四)合作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若合作单位发生违约事件或项目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上级政策等,馆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期限以合作协议为准,若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调整合作期限。

(五)服务保障。合作方须向本馆书面承诺,导览内容的制作与更新,导览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升级换代、维保、投放运行,售后服务全过程实行免费;导览讲解服务内容经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保障导览相关设施设备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导览系统稳定与后台数据安全;保障人工客服售前与售后服务、开具发票等情况的及时响应。

(六)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方案经本馆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运营期间原则上不得新增收费项目。

(七)知识产权保护。本馆享有合作开发导览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馆方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挪作他用。合作方需协助馆方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及保护工作。

(八)风险承担。授权合作方需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

(九)博物馆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8:30-17:30开放,每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寒暑假开放时间有所调整。

四、监管要求

本馆将在合作期间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日常服务巡查、公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合作期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若合作方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即刻终止合作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严禁涉事单位及人员参与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的服务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二)馆内组织评审论证(评分表详见附件1)

(三)向社会公示合作单位

(四)签署合作协议

(五)合作运营

六、通告时间

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31日17时止(10个工作日)。

七、报名资料及递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记录复印件(报名单位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报名单位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2)

2.自助导览讲解服务项目合作申请表(详见附件3)。应包括: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2)申报单位相关资质

(3)以往同类项目案例

(4)项目方案

①合作方案:对合作模式、合作分成、合作投入、运营管理、团队配置、时间计划安排等进行详细说明。

②软硬件配置方案:拟配置软硬件产品的相关信息及重要技术参数、取得的技术专利。

③内容制作方案:需说明拟投入制作的语音导览内容,如中英文版、青少年版、粤语版讲解等,并提供相关案例介绍制作能力,说明讲解内容更新响应情况系统界面视觉设计方案、制作周期及成果审核标准等详细信息。

④收费服务方案:包括收费项目简介、收费标准及制定依据、收费管理方案。

⑤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括软硬件技术支持、后台数据安全、服务保障措施、纠纷处理等方面。

(二) 资料递交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请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2份(一正一副。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至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并将“单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1424393883@qq.com。(注意: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装订册加盖骑缝章。本馆收到资料后将统一通过邮件回复确认信息)。具体联系方式如下:1.联系人:周老师2.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3.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收件人:周老师收,注明“自助导览讲解服务公开招募项目”字样。4.邮箱:1424393883@qq.com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事项由馆方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定一家为成交合作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评审得分为60分及以上视为及格,成交合作方评审得分至少须及格。

(二)参与报名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产生的费用自理,本馆概不负责。

(三)参与报名的单位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通告所有条件。

(四)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本馆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本馆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募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资料下载:请扫描下列二维码下载各附件。

附件1: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自助导览讲解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评分表

附件2: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自助导览讲解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报名承诺书

附件3: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自助导览讲解服务项目合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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