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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土交告〔2026〕16号:G01046-0106

  • 2026-04-04

项目名称: 深土交告〔2026〕16号:G01046-0106

招标公司: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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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

深土交告〔 202 6 〕 16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 440307004004GB00161 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 202 6 年 4 月 4 日至 202 6 年 4 月 25 日,挂牌期自 202 6 年 4 月 26 日至 202 6 年 5 月 6 日 15时止 。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07004004GB00161

G01046-0106

龙岗区

龙城街道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169734.85

476800

704500

140900

住宅 (含配套) 70年;集中商业40年;酒店40年

二、 宗地 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 为 商品 住房。 本公告出让宗地按照 “不设上限,竞地价,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 二 )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资格;已竞得宗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 三 )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时提交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说明材料。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竞得人可通过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 四 ) 本公 告出让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 “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 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 五) 本公告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住宅 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集中商业及酒店2.5年内开工,6年内竣工。分宗后按规定核定各宗地开竣工年期。

(六)本公 告 出让宗地 住宅及配套商业可分割转让;酒店限整体转让,集中商业(不含酒店)不得转让,母婴室不得转让;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所在地块全体业主所有;邮政所产权归邮政部门,建成后成本价移交邮政部门;文化活动中心、道路(允许建设的地上架空连廊和地下联通通道除外)、其余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本公告出让宗地如溢价成交,集中商业、酒店部分不参与溢价分摊。

( 七 )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大运片区,为高标准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国际化街区,竞得人应编制本宗地项目建设分期实施方案,并报龙岗区政府审查;竞得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分期实施方案办理分宗手续。按宗地建设、验收、使用与管理,公共配套设施按宗地逐期移交。

( 八) 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商业主导地块必须开工且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

( 九) 本公告出让宗地 幼儿园应独立占地,竞得人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进行分宗。

( 十)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承担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义务,包括宗地范围内文化活动中心、道路及周边公园复合工程,并就宗地内集中商业及酒店运营接受监管。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需分别向 深圳市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 龙岗区商务局、 深圳市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等 申请签订相应建设监管框架协议及产业发展协议,后续按照协议要求落实。

( 十一 ) 本公告出让宗地属存量盘活项目,竞得人应按现状接收土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处理现状地上建(构)筑物。

( 十二 ) 本公告出让宗地用地范围内有现状在建的深惠城际大运北站出入口。在确保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竞得人将出入口与本宗地开发建设项目统筹开展一体化设计与改建,改建后须保障出入口的公共属性及通达性。相关改建方案、施工方案须按程序报轨道建设运营主管部门专项审查,竞得人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提交轨道建设运营部门的审查意见。轨道交通设施改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需无偿移交轨道交通设施所需空间,产权归轨道项目使用权人所有。

( 十三 )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编制交通疏解方案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岗大队审批,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障区域交通通行要求。

(十 四 ) 本公告出让宗地进入深惠城际、 16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宗地进入23号线规划控制区,该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进入23号线、21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23号线、21号线规划控制区。

(十五)本公告出让宗地商业主导地块沿黄阁路应形成连续的底层商业界面,与公园绿地相邻部分应结合场地标高统筹设计并做好标高衔接,允许通过平台连接大运天地,建筑设计须与大运体育中心项目相协调。

(十 六 ) 本公告出让宗地 竞得人应按规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专篇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本公告出让宗地 竞得人 应 落实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及景观照明 “三同时”的相关要求,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护等相关措施。

本公告出让宗地 竞得人 应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充电设施设置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出让宗地 竞得人 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

本公告出让宗地 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 公告附件 。

(十 七 ) 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 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 /ggzy/center/#/login )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 《竞买须知》 。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4 月 30 日 12 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并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 ,于 202 6 年 4 月 30 日 18时前,前往 交易大楼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1 . 《书面报价单》;

2. 《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 《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

4 . 《关于 “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

5 . 股东结构关系证明材料;

6. 其他按照《竞买须知》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确定竞得人办法

挂牌期截止时,属 “1人竞买”的,将根据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规定确定竞得人。

属 “多人竞买”的,将在挂牌期截止时间届满后进入现场竞价环节,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现场竞价过程中如无人报价,则确定《书面报价单》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 2个或2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相关程序详见《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

竞得人须在 签订《成交确认书》 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向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等 申请并签订相应建设监管框架协议、产业发展协议。

竞得人须在 签订《成交确认书》 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 持 《成交确认书》 、建设监管框架协议 和 产业发展协议 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辖区 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竞买结束后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也可申请原路无息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 、 建设监管框架协议 、 产业发展 协议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

竞得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选择分两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50%的比例缴清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自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 缴清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并按《缴款通知书》要求缴清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利息,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利息按照《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收。具体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 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 “交地即交证”服务

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按 “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选择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且无需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同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选择分两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同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 。

十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竞得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 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二) 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三) 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 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

3. 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 针对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 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土地出让价款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的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竞得人选择分两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每期土地出让价款均需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 一 、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书面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 “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 》 、 建设监管框架协议、产业发展协议 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9号;

网址: /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岗 管理局

咨询电话: ( 0755)28918511 。

深圳市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咨询电话:( 0755)89551303。

深圳市 龙岗区商务局

咨询电话:( 0755)28682380。

深圳市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 0755)28949606。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龙岗 管理局

咨询电话:( 0755)28922699。

深圳市 龙岗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 0755)2892630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6号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0755)82713074;

网址: /jygg/list.html?id=tdky 。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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