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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光明区文化公配物业社会化运营项目意向公开

  • 2026-03-31

项目名称: 光明区文化公配物业社会化运营项目意向公开

招标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标的物: 文化公配物业社会化运营项目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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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1.宏发万悦山名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2.象山人才公寓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3.润明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4.伟城贤德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5.九樾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6.光明科技金融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7.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8.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9.天泽玉河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0.安居瑾华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三)运营期限:政府物业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含建设改造期)。

(四)预算金额:0元

二、项目概况

(一)宏发万悦山名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春熙路233号宏发万悦山名庭4栋109、201,建筑面积1008.4㎡,使用面积834.23㎡,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二)象山人才公寓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大道15号3栋配套半地下室01层04号,建筑面积1208.84㎡,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三)润明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盛明路33号润明居1栋(B座)1、2层P05,建筑面积1005.02㎡,使用面积944.28㎡,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四)伟城贤德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炮台路31号伟城贤德瑞府1栋裙楼配套二01层P01,建筑面积2313.27㎡,精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200㎡的阅览室,不少于15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1个80㎡以上,5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五)九樾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荔湖社区科学大道898号华侨城九樾广场2栋01号,建筑面积1007.25㎡,使用面积880.77㎡,简装交付,无照明。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六)光明科技金融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创投路与光源二路交汇处东侧光明科技金融大厦裙楼205,建筑面积1507.94㎡,使用面积913.22平方米,毛坯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七)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皇新路59号林泉居3栋配套01层、02层,建筑面积1521.82㎡,使用面积1485.4㎡,毛坯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5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5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50㎡。

(八)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58号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3栋131,建筑面积2000.5㎡,使用面积1962.29㎡,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5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6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200㎡。

(九)天泽玉河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玉塘街道玉律社区松白路3048号天泽玉河府1栋裙楼2层30号,建筑面积1001.36㎡,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十)安居瑾华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光育路117号1栋裙房38号,建筑面积1021.01㎡,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以上项目允许建设改造期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计。项目均可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详见附件2),不得影响免费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收费服务一般不超过全部服务内容的30%,在公众利用高峰时段(工作日夜间、周末、节假日)内开展的服务不超过同时段服务内容的50%。单个项目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春节外的周末、节假日单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作日夜间(指18:00-23:00)开放不少于2小时。

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指简餐水饮、文创销售等辅助文化服务开展的配套商业服务,禁止熟食加工,销售重气味食品。

场地不收取直接租金,以免费公共服务代替租金,运营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场地改造、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无运营补贴,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

三、预计时间

2026年5月

四、意向材料要求

(一)申请单位(非个体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组织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或其他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三)参与本项目申报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附以上材料,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邮箱:wgltwyk@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1. 附件1:项目申报表.doc

2. 附件2: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目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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