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东新建围堰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3-28
项目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东新建围堰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ZGNSGQWQ-WYLW-004
采购标的物: 回填中粗砂、回填中细砂、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东新建围堰
施工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GNSGQWQ-WYLW-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东新建围堰施工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作业区南部顺岸码头,规划龙穴岛岛体的偏南端,北侧(上游)紧接在建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
建设规模:工程包括水域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围堰和排水口工程、现状围堰拆除工程,总工期2314日历天。其中陆域形成围堰和排水口工程、现状围堰拆除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围堰总长度9623.2m,围堰顶标高+6.90m。土袋围堰分为两段:邻近市政路土袋围堰1034.3m,邻近通用土袋围堰1397.8m;加高砂袋围堰分为三段:东加高围堰524.3m,西加高围堰3537.7m,北加高围堰687.2m;新建砂袋围堰分为三段:东新建围堰1421.9m(本次招标范围),南新建围堰294.8m,沉淀池沙袋分隔围堰725.2m。陆域吹填区域最南端设置吹填排水口1和排水口2,现状围堰拆除工程分为海轮码头与驳船码头,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围堰护面块石、碎石垫层、堤身砂等。
本次招标范围:东新建围堰位置:东新建围堰位于大码头后方,围堰坡脚线不得超出用海边界。
主要招标施工内容: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场地清理、铺设土工垫、加工运输编织布袋、袋体铺设、转运充填砂、插打排水板等。
本次招标段围堰(东新建围堰)结构采用采用分级充填砂袋结构。围堰顶宽2.0m,顶标高6.90m,共分三级。围堰底铺设土工垫(土工格栅和土工布各一层),两边设置充填大砂袋棱体,中间为吹填中粗砂,在+3.5m高程施打塑料排水板;在进行第二级围堰(+5.60m)施工,并进行后方吹填施工;同时根据沉降观测情况在能满足稳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第三级围堰(+5.10m以上)的施工,并进行围堰后方100m范围内+3.50m以上高度范围的吹填。围堰施工与吹填交叉进行。第一级围堰平台范围内施打塑料排水板,其外坡为1:3,第二级围堰外坡1:2.5。第一级围堰施工到+3.90m后,后方陆域吹填标高为+3.50m:第二级围堰施工到+5.60m后,后方陆域吹填标高为+5.10m;第三级围堰施工到+6.90m后,后方陆域吹填标高为+6.40m。在进行第一层围堰施工之前,对表层土软弱的区域应铺设一层土工垫,如填土或吹填泥面土质较好,能直接上机械设备的区域则不需铺设(具体铺设面积需以业主要求为准)。
涉及主要材料:土工垫(土工格栅要求强度不小于60kN/m, 土工布要求采用不小于200g/m2的无纺土工布)、编制土工布(200g/m2)、塑料排水板(可测深整体式B型原生板)、回填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回填中细砂(含泥量不大于10%)、充填中细砂(含泥量不大于10%)、充填砂性土(含砂量不小于40%)。详细材料规格参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相关参数。本次施工涉及的主要材料为均以甲供材形式,以上材料由招标人统一购买供应。
材料相关管理要求:
1、投标人需提前(如7-15天)提交书面材料需求计划。若因计划提交不及时或错误导致窝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材料进场时,双方需共同清点、验收数量及质量,并签字确认。验收后,材料的保管责任转移给投标人;
3、若实际使用量(清单量 + 合理损耗)超出供应量,超出部分招标人可按调拨时的单价和现有市场价两者中最高的价款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4、施工完毕后剩余的材料,投标人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招标人回收或办理退库手续;
5、其余施工过程中的辅材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作为合同总额的一部分。
机械设备配置说明: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不限于挖掘机、夹管车、插板机、自卸车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并承担全部费用(含机械租赁费、进出场费、安拆费、燃油动力费、维修保养费、操作人员工资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机械进出场道路、场地条件、作业效率及工期要求,在综合单价中充分考量上述机械配置成本。中标后不得以机械型号、数量、使用时长等因素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清单适用于本次劳务分包招标,工作内容涵盖东新建围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劳务作业,各项综合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费等一切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本次招标暂定工程量
项目特征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东新建围堰 1421.9m
1.1.1
铺设土工垫
㎡
112780.40
1.织物品种及规格:土工垫由一层土工布+一层土工格栅组成,土工格栅要求强度不小于60kN/m, 土工布要求采用不小于200g/m2的无纺土工布(规格性能指标详见图纸资料)
2.铺设层数:一层
1.1.2
填筑充填砂袋(含沉降量)
m³
138566.82
1.充填中细砂,含泥量不大于10%
2.采用防老化编织土工布,使用年限不小于6年,200g/m2编织土工布(规格性能指标详见图纸资料)
1.1.3
回填中粗砂
m³
107091.80
1.材料品种:采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1.1.4
回填中细砂(含沉降量)
m³
107509.86
1.材料品种:采用中细砂,含泥量不大于10%
1.1.5
可测深整体式 B型原生排水板
m
1864049.16
1.可测深整体式B型原生板(规格性能指标详见图纸资料)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东新建围堰施工 。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包件。
计划工期: 暂定 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026年4月 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招标人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接收并理解为其指令符合规定。若投标单位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招标单位要求时,招标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部分施工任务,相应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2.3其他: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需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由招标人分配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招采网”(以下简称“中交招采网”,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3月28日22时30分 至 202 6年4月4日22时30分 止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中交招采网”,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备注: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水域疏浚及陆域形成工程围堰工程 标书款(招标编号: GZGNSGQWQ-WYLW-004)),并于售标截止时间前 3 小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上传至招标平台,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iangshan12@ccccltd.cn,以确保招标人能够及时确认款项到账情况,并为投标人开通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请注意,标书款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方提交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导致招标人未能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权限,进而使投标人无法参与报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
账号:4405 0143 1903 0000 012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22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中交招采网”,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 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9 .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分包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 298号
联 系 人: 江 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商务联系人: 丁 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邮 箱 : gdc_qhaxmb@163.com
202 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