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关于采购清远市黄尾塘路(凤翔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占用4418020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的测绘服务】公开选取【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 2026-03-26
项目名称: 关于为【关于采购清远市黄尾塘路(凤翔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占用4418020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的测绘服务】公开选取【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项目地区:广东 清远
采购项目编码:44查看完整信息2603260358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清远市黄尾塘路(凤翔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占用4418020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的测绘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服务内容:委托1家评估机构对清远市黄尾塘路(凤翔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占用4418020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地上附着物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平方米(1,735.46平方米)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出具备案报告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等有关收费规定,参考评估业务的工作量计算评估服务收费。 (二)对评估费用不打折扣,按照上述(一)评估收费规定推算出按标准应收取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参加本次的评估机构平均收取(考虑到评估作业成本问题,若计得平均每家评估费用低于0.2万元时[含0.2万元]时,委托方按保底价每家0.2万元支付评估费用)。 (三)若非乙方原因需要重新评估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时,乙方收取评估费用为第一次应收评估费用的50%。 支付条件:评估成果经清远市建设用地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委托方参照评估价格编制的补偿方案审核同意后视为采纳,委托方可向受托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30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