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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石化科研平台维保服务

  • 2026-03-11

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科研平台维保服务

招标公司: 惠州石化

采购标的物: 科研平台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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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惠州石化科研平台维保服务 )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惠州石化科研平台维保服务

1. 采购范围

惠州石化六厂内技术中心所属科研平台的综合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括低碳烯烃、加氢、延迟焦化、芳构化等连续试验装置;实验楼一、二楼试验设备;试验楼、综合楼和试验基地配套公用工程设备设施;新增、改、扩建项目交付后的设备设施;新增、改、扩建项目配套公用工程施工;

2026 年 -2029 年

2. 技术要求

( 1 )要求具有动设备、静设备、电气和仪表四个专业的维保资质及能力;

( 2 )能够及时快速响应(如有维保需求能够 4 小时到达现场)。

附件技术协议

( 2026 年 4 月 )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A2级或D级及以上);

(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压力管道 GC1级);

(5)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 汽、煤、柴油类等油品生产装置, 或 芳烃、烯烃类等化工生产装置,或配套公用工程 的 综合维保服务已完工验收业绩 。 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

3. 人员要求:

(1) 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管理人员相应资格证。

(3) 维保工程师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任职资格、助理工程师任职 6年或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省/地市级政府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集团颁发的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4) 作业人员至少取得初级工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同时,电工必须取得高压或低压特种作业电工证,部分职工取得满足维保和检修作业需要的防爆电气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等特种作业证书。仪表工必须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书。焊工必须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证书。

(5) 为满足维保要求,维保作业人员中兼职叉车司机、起重指挥等特种作业的职工,需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叉车司机、起重指挥等特种作业证书。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6年03月11日12:00:00 2026年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8日12:00:00 2026年3月18日 ) 止。在此期间, 有意参与 此采 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03月11日11:00:00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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