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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阳江港10#泊位港池疏浚清淤工程疏浚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 2026-03-10

项目名称: 【2026-03-09】阳江港10#泊位港池疏浚清淤工程疏浚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港池疏浚清淤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 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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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负责施工的阳江港10#泊位港池疏浚清淤工程,因施工需要,现采取询比采购方式选择疏浚施工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 阳江港10#泊位港池疏浚清淤工程。

2.项目地点: 阳江良港码头有限公司阳江港10#泊位。

3.工程基本情况:

具体清淤范围及设计底标高如下,详细技术参数见《疏浚施工图》及报价文件:

(1)码头前沿停泊区(距离码头2m~8m范围),设计底标高疏浚至-13.60m(当地理论深度基准面,下同);

(2)码头前沿停泊区(距离码头8m~64m范围),设计底标高疏浚至-14.00m;

(3)码头调头区(64m~200m范围),设计底标高疏浚至-13.50m;

(4)200米外区域进行定点清淤,范围调整为两块既定长方形区域,设计底标高疏浚至-13.50m。

4.工期要求:(1)办证与进场期:自甲方提供《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书面文件等资料之日起,乙方应在50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毕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含疏浚物取样及检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等全部施工所需证件,并使施工设备及船舶进场达到开工条件。(2) 施工期:自签发书面开工令之日起,乙方应在 4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疏浚工程并交工。

5.技术要求及其他:投入的抓斗船、泥驳等施工船舶应检验合格、状态良好,船舶持有合格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件齐全,船员的配备机构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相符,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外抛、吹填和转运回填必须按指定地点进行排放,不按指定地点造成的违约责任及罚款等均由施工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供方选定原则

本项目以合理最低价为供方选定原则。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按附件报价文件的格式报价,以报价不含税总价进行比价。

2.甲方视为乙方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任何调整。确定施工单位后,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生效后按合同实施。

3.本疏浚工程完成后办理甲方财务规定的结算等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

4.报价价款均为含税价。每次支付前,乙方依据项目合同有关约定向甲方开具真实、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施工船舶进入施工水域须向当地的海事或海监部门报备,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船舶调遣费用及动力燃料、维修保养、船舶保险,施工人员工资及食宿、人员保险、税金、设备进退场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再增加其他费用。报价人应综合考虑慎重报价。

5.施工船舶进入施工水域须向当地的海事或海监部门报备,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船舶调遣费用及动力燃料、维修保养、船舶保险,施工人员工资及食宿、人员保险、税金、设备进退场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再增加其他费用。报价人应综合考虑慎重报价。

6.采用抓斗挖泥船+泥驳的组合形式,按“挖-运-卸”施工工艺进行疏浚,疏浚物外抛至指定的合法海洋抛泥区(海抛)。

7.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办理海事局核发的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包括申请许可证所需的:施工警戒、溢油应急处置保障、船舶生活垃圾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工作等海上船舶作业防污染保障费用。

8.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生态环境部核发的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包括申请许可证所需的:疏浚物取样及检测、废弃物海洋倾倒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一切有关的证件手续办理及费用和责任。

9.疏浚土倾倒方式:疏浚土采用海抛。泥驳运载疏浚物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合法近岸倾倒区抛卸,运距、具体位置如下:

(1)海洋倾倒区名称:阳江1#倾倒区(规划名称:江门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整治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运距约36海里。

(2)倾倒区的地理位置:112°12′42″E、21°23′00″N;112°12′42″E、21°24′ 15″N;112°14′43″E、21°24′15″N;112°14′43″E、21° 23′00″N 四点所围成的海域。

10.按要求在所有弃泥船上安装自动航迹仪,收集好每月抛泥记录和自动航迹仪的记录资料。

11.自行负责船舶及机械的调遣,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并保证所使用船舶及机械的证件合法有效,如证件不能被海事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的后果和损失。

四、履约担保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1.向甲方提供暂定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函;

2.向甲方提供暂定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期支付给乙方进度款时,按完工进度的10%逐次暂扣,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暂定协议总价的10%为止,在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扣除相应罚款、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乙方)。

五、款项支付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

(1)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进度报表,按甲方审核确认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待整体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结算资料后,在整体项目工程甲方与业主办理结算后60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甲方根据结算金额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须待业主审批的相应款项到甲方账户后支付,且应不超过业主支付给甲方的同期款项。

(2)办证费用的支付方式: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及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费用,在乙方办妥每个证件并将其原件交付给甲方,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笔费用的100%。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有关票据贴息费用。在乙方收到由甲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或汇票时,视同甲方完成支付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4.结算方式:总承包方审定竣工工程量×本合同综合单价-相关扣款。

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甲方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报价人责任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乙方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等负责。

2.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及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资料。

3.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人为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接受施工合同内施工过程中各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整改闭合。

6.因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施工标准,违约行为,或未及时办理/提供相关许可、资质证明等必要证件(以下简称“乙方违规行为”),导致甲方面临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或其他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对甲方作出的罚款、滞纳金等行政处罚;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赔偿请求;甲方为处理此类事件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因整改、停工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与乙方违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

七、询价人责任

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质或航道工程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及联系人: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24号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收件人:方俊凯;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须张贴报价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U盘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收件地址(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及粘贴外包装封面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文件处理。

十、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十一、报价技术咨询、施工图纸获取及施工现场踏勘联系方式

1.地址:阳江良港码头有限公司阳江港10#泊位;

2.联系人:吕工,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附件:报价文件

附件、阳江港10#泊位港池疏浚清淤工程施工采购报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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