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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CZ2026-0113)结果公告

  • 2026-03-05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CZ2026-0113)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中标公司: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司法审计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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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Z2026-011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司法审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02、903、904、905、906室 单价: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司法审计服务):

服务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审计服务 司法审计服务 按照委托要求 按照委托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总金额支付完毕为止(以先到为准)。 按照委托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川 、 陈丽红 、 李婉芬 、 陈沛云 、 郑榕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查看完整信息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司法审计服务 3.5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司法审计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48.40 28.00 4.73 15.00 96.13 1 1

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20 26.00 4.68 13.00 87.88 2 2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43.00 17.00 4.69 11.30 75.99 3

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供应商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显示非单价且未按《实质性响应条款》序号5的要求提供其他单价报价明细表等,根据招文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1中的“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的规定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供应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显示非单价且未按《实质性响应条款》序号5的要求提供其他单价报价明细表等,根据招文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1中的“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的规定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 835615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288661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小红、姚震乾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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