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03
项目名称: 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中新知识域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广东
招标项目名称: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3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3 15:43:3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116-04-01-719164
投资项目名称 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知识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西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26 14: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本招标项目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①投标报价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 无。
②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警示价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9查看完整信息5205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542K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076H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707F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127E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5205 127563038.83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52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尹秀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鲁查看完整信息95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707F 125774171.7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高阳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查看完整信息965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076H 126462171.01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质量标准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 工期:510日历天(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天完工),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卢成江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查看完整信息082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127E 128966654.4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郭超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查看完整信息083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5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542K 128663891.91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52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敏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查看完整信息34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3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07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