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江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单位的公告
- 2026-02-27
项目名称: 关于征集遴选江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标的物: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江门
关于征集遴选江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2-26 发布单位 : 江门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申报各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咨询服务承办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根据江门市经济社会、公立医院事业发展情况,结合江门市特色优势,为项目谋划、梳理、完善提供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1.组织专家参与《江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论证,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协助完善方案;
2.为我市申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与指导。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下午17:30时(邮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报名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具有同类项目相关咨询服务经验。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资料报送要求
报名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资料不全、未按要求密封、未加盖公章等情况,将取消参选资格。
(一)资质证明材料 (不密封) 。一式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核。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
(二)工作内容提及的需提供依据的证明材料 (密封) 。一式六份(至少有一份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统一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及办公电话)。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质情况: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信用中国”查询情况;从事咨询策划相关行业资质证明。
2.团队情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咨询专家团队相关专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等材料;提供采购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专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服务响应与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实施方案、初步编制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提升)项目申报方案》(或相关思路框架)、服务模式、专人小组配置、人员管理、工作计划、质量控制、后勤保障等内容。
4.咨询经验及成效:既往承接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对应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复制件及委托方对提供服务效果确认书面材料,以体现供应商在同类型单位中的突出优势。合同关键页复制件需加盖公章。
5.其他服务:可提供的相关免费增值服务。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将单位资料及联系方式(包含: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送我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体改科。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