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公司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 2026-02-14
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公司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项目编号: GR2026TJ1000503
招标公司: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废旧铅酸电池、EPS柜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惠州石化公司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GR2026TJ1000503
挂牌价: 68.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2-1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3-06
其他类
资产类别
广东省 惠州市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刘昊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001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005
委托会员联系方式
委托经纪会员名称: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郭洪征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0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查看完整信息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惠州石化公司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资产类别 其他类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2、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为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标的资产主要包括EPS柜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UPS电源柜蓄电池等,预估105.08吨,重量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保证,以现场实物为准,以总价方式进行处置,包装物托盘和废旧铅酸电池一起清运。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环保相关文件等(原件扫描、加盖公章)申请看货,经审核通过后安排看货时间。申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基本账户信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2)本企业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等。5、关于本批废电池处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工作界面要求”,最终解释权归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所有。6、标的物装车出厂后及最终处置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负责。7、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 本次处置的资产为惠州石化公司二期检修产生的一批废旧铅酸电池,主要包括EPS柜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UPS电源柜蓄电池等,预估 105.08 吨。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保证,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以总价方式进行处置。
标的是否有租赁 否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否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02号(一照多址)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唐令力 成立日期 2015-11-11
注册资本 1,564,437.385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441300MA4UJN139B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从事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空气产品(氮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等)、热力、工业气体、除盐水、凝结水、回用污水及其它公用工程产品、燃料油、沥青、蒸汽、丙烯酸及酯类产品、树脂类产品、乳液类产品、胶黏剂系列产品、稀释剂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装卸业务;进出口业务;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应用技术及其它支持服务;从事原油、石化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煤炭的购买、仓储、销售业务;向任何其他方提供公用设备、设施、支持和协助;石化设备维保服务;电力设施安装、维护、试验;设备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查看完整信息043E
批准单位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5-11-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采办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43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2-1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3-0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于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按照本项目转让成交金额的50%对受让方进行处罚,同时转让方可单方解除《物资处置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物资处置合同》,并在签署《物资处置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3)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已充分考虑办理转运等各项手续期间各项成本的变化及未来市场行情波动,充分认识到各项风险,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认识到并自愿承担各项风险。(5)受让方提供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等文件真实有效;处置能力不得低于本次转让重量;保证至合同执行完成均满足广东省跨省转移要求;负责办理转入地跨省转移许可,并协助转让方提供有关资料;受让方所在的政府生态环境部门不同意转入,受让方承担不能办理转入地接收许可责任,转让方按照标的转让价的50%处罚受让方。(6)受让方在2022年至今,不得有因危险废物运输、存贮与处置过程中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不得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7)受让方不得有与转让方就废旧铅酸电池合同发生过纠纷或争议,不得有任何理由不配合收运,出现收运不及时或影响收运的记录(书面、邮件等记录)情况。(8)受让方负责本标的资产(危险废物)的备案、提货、运输、转移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受让方进厂提货须遵守转让方的HSE管理制度及要求,运输车辆自离开转让方大门后,其运输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进行处置。(10)资产交割中如发生的拆解、清理、起重、搬卸和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如果涉及标的物超限、道路运输许可的申请等手续和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厂区有关人员、设备、车辆的管理要求:a.进入厂区人员须自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在双方监护人的监护下合规作业,不得擅自进入未允许的区域;b.受让方交割作业时叉车、吊装车辆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作业人员应持有特殊作业资格证明,以及办理车辆进出厂,物资出场、短期作业人员作业等证件;c.转让方负责对受让方人员、机具证件审查,对作业过程监督;d.未经转让方允许,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更换。交割时,受让方须自行申请入场手续;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在现场切割或拆解标的物;受让方须对交割后的场地进行清理,确保无垃圾。(11)标的交割时受让方须保证其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相关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涉及固废物转运所需的特种运输资质等,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受让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12)受让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否则按违约处理:a.受让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或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进入调查程序的;b.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c.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d.在近三年内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3)意向受让方为非中海油员工持股企业。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物资处置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情形的。5、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4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返还。6、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按转让方要求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看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现场看货管理要求),现场看货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预约(看货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看货后须签署《现场看货确认函》,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现场看货确认函》(在标的资产看货现场领取,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等材料一并提交。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受让资格的真实性负责,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8、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在有效期内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危废类别HW31代码900-052-31,处置能力不得低于本次转让重量。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明确跨省转移的范围为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办理完成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能力,以查询“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为准。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万元) 2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对我有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惠州石化公司零星废催化剂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