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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村镇沙头产业园环园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 2026-02-14

项目名称: 仙村镇沙头产业园环园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506-440118-04-01-125346

招标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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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村镇沙头产业园环园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6]6号(项目代码:2506-440118-04-01-125346)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仙村镇沙头产业园环园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2.2建设地点:仙村镇沙头产业园。

2.3项目规模: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横一路、横二路、纵一路、纵二路共四条道路,其中横一路、纵二路为城市次干路,横一路设计速度为40km/h,纵二路设计速度为30km/h,横二路、纵一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均为30km/h,道路总长2826.9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1610713.08元。

2.5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给排水工程检测、工程监测等检测监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检测监测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具体以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相应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1)、(2)、(3)项其中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 半 小时 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9时15分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tbjg-portal/#/index)、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瑞源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沿江东三路15号1栋102

邮 编:511335

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阮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监 督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02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本公司近 二 年(从 2024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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