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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翠景大厦2楼物业招租

  • 2026-02-13

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翠景大厦2楼物业招租

项目编号: JC002600574

采购标的物: 物业招租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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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0574 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翠景大厦2楼物业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84号翠景大厦

面积/数量 205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5个月(在合同年度内,每年享受1个月免租期,最高5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8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第二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办公(仅限用于黄金珠宝、餐饮娱乐、互联网信息办公或商业使用)

履约条件 1.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或分租(包括部分转租或分租)。承租方如有转租或分租意向,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转租/分租申请及详细方案。出租方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其内部管理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且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金需大于1000万元(需提供证明),2025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纳税证明),社保缴纳人数不低于10人,且具有实际经营场所,不接受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报名竞价。

3、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或出租方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4、意向承租方需保证注册地、办公地真实,上传办公地实况图片,变更注册地、办公地及时向出租方备案。(提供租赁合同、近半年内的租金缴交凭证、办公场地带门牌号照片等)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418,2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刘先生; 战小姐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翠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彭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租赁期限签订五年,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2%。租户在租赁期间做到不拖欠租金、履约良好且安全事故为零。

3、该处物业受外立面广告位影响,可能导致部分空间朝向采光受限,承租人需现场实地考察,参与招租即视为接受物业采光现状,不得要求拆除或主张权益。

4、该物业存在部分黄金珠宝展示柜、结构装饰面层等装饰装修,出租人按现状进行出租,如承租人拆除装修需自行承担拆除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等,并确保拆除过程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不损害主体原结构及设施设备。

5、承租方需遵守招租文件的行业限定约定,如涉及特许经营、环保审批、消防审查等经营内容,承租方应自行完善报备报批手续。

6、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消防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及督办。若出租方发现有违约行为或违反消防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7、物业交付时限: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若原承租方未能按期搬迁并交还租赁物业(包括原承租方再次转租给其他第三人后占用物业情况),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物业后交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若承租方选择放弃承租资格的,则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保证金、房屋租金等有关费用(新承租方仍需向联交所缴纳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同时原承租方在原合同到期后,在未取得承租权的情况下若仍对房屋进行占用的,则须按照新承租人的摘牌价格,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出租方根据原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保留要求原承租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的权利)直至与出租方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或退租手续)止。

8、目前租赁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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