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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 2026-02-13

项目名称: 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 LHCG2025000038

招标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中标公司: 深圳市华富环境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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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8937723.4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华富环境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新增服务范围:

1、乙方在原合同服务范围基础上将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隧道包含二级二类路84290.05平方米,纳入黄贝街道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范围。

2、以上新增服务范围的服务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二、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

1、因扩大的乙方的服务范围,本项目每月服务费提高¥32240.94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肆拾元玖角肆分),提高后的清扫保洁月服务费为¥2952570.2元(大写:贰佰玖拾伍万贰仟伍佰柒拾元贰角),三个月服务费提高¥96722.82元(大写:玖万陆仟柒佰贰拾贰元捌角贰分),提高后的清扫保洁年服务费总计¥35140673.93元(大写:叁仟伍佰壹拾肆万零陆佰柒拾叁元玖角叁分)。

2、支付方式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3、若相关主管部门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对服务面积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及上级单位并同意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提及的,以原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壹份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HCG2025000038)的中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了《罗湖区黄贝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2025)》(下称“原合同”),原合同服务期从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5 月 31 日),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关于申请移交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隧道路面保洁事宜的函》(深交建设函﹝2025﹞1670号)及《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隧道清扫保洁区域移交接管的函》(罗城管函﹝2025﹞1161号)(附件1、2)的要求,鉴于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隧道位于黄贝街道所占面积较大,为便于环卫一体化作业流程,将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隧道的清扫保洁服务移交黄贝街道接管。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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