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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2026-02-12

项目名称: 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中标公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房运维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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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宝安区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宝财〔2022〕131号)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30.5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现结合项目实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一、在原合同第二条“合同金额”中增加以下内容:

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并遵循项目事后审核结果,包括立项方案审核、预算审核、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符合性审查、项目备案、结(决)算(如涉及)、项目后评价(如涉及)等。如项目审定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则以审定结果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配合退还已支付的资金差额。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退回差额部分;如项目审定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的,则按合同约定金额履行。

二、在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首期款阶段”中增加以下内容:

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合同款项将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多次据实支付项目累计金额不超过该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三、在原合同第三条第(二)款“尾款阶段”中增加以下内容:

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合同款项将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多次据实支付项目累计金额不超过该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项目款项据实支付等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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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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