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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2026-02-08

项目名称: 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JC1Z2600361

招标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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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0361 项目名称 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

面积/数量 74081.51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2个月(免租期1年(免租期包括在整个租赁期限内))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7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5元/平方米/月(地上1-6层物业面积招租底价为35元/㎡/月,地下1层、2层计算租金面积招租底价8.2元/㎡/月) 租金的递增 招租底价:地上1-6层物业面积招租底价为35元/㎡/月,地下1层、2层计算租金面积招租底价8.2元/㎡/月。 租金调节机制: 地上1—6层物业租金在第1—5年不递增;自第6年起引入租金价格调节机制。地下1层、2层物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第5年期满前,出租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园区地上物业1一6层物业对外散租市场租金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园区地上物业1-6层物业租金进行调整。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产业研发及相关配套等)

履约条件 一、租赁约定

1、租赁物业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4001号,租赁物业占地面积14,761.69㎡,包括地上6层和地下2层,出租总面积74,081.51㎡(红线范围内的空地交付承租人一并使用),地上6层计租面积52,584.94㎡,地下2层计租面积21,496.57㎡(主要用途为停车场)。出租物业有权属情况证明,不存在产权纠纷,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

2、租赁期限为10年,承租人需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含补充协议),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非免租期内承租人应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季度租金,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成交月租金计算),承租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

3、租赁物业主体结构、附属物及水、电、消防、物业管理等设备设施按现状交付,合同签署生效后,即视为出租人履行完毕交付义务,承租人不得以相关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4、合同签订后,承租人负责梳理现有物业使用租赁情况、完成物业接收和物业管理工作。

5、园区规划业态类别主要为科创、文化及相关配套企业,园区的入驻企业需要符合省、市、区关于科创、文化产业园区管理的相关要求,承租人应配合出租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产业导入工作,出租人有权定期考核承租人的运营工作。租赁物业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如发现物业用途严重影响园区规划业态,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其追究损失的权利。

6、承租人应自主运营管理租赁物业,不能将租赁物业向其他单一第三方整体转租或转让经营或变相整体转租,有权将部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或分租,承租人转租或分租签订的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出租期限的剩余承租期限,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相关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转租或分租部分租赁物业时应当报出租人备案。

7、租赁期限内,如果政府发出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物业决定(或通知)的,出租人提供书面证明并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同步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承租人应当及时清空搬离租赁物业,并将物业及附属设施无条件交还,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

8、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在合同终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租赁物业腾退并结清全部租金、水费、电费、空调费及物业管理费等一切因使用租赁物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腾退租赁物业的,不得破坏租赁物业消防、强弱电等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逾期未腾退租赁物业的,每延迟一日按腾退时的日租金标准200%支付租赁物业占有使用费,且出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租赁物业;承租人可搬迁未与租赁物业固定结合的添附物(如家具、设备),其余固定装修(如地砖、墙体装饰)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要求补偿。

二、装修改造

1、承租人对租赁物业装修改造的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900万元(含税),并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装修改造,且满足出租人及改造方案要求,确保租赁物业正常使用,具体改造要求及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2、承租人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建筑安全、消防、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重墙、梁柱、楼板等),同时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租赁物业现有改造标准及相关改造要求由出租人根据园区规划业态制定,承租人应当根据改造标准及改造要求出具装修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方案需提前书面报出租人同意,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组织实施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因装修改造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办理装修改造、消防等报建及验收手续,出租人予以配合。

三、物业管理

1、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可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或委托其他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承租人委托其他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不免除承租人应当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义务及责任,水电费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业发生的所有消防、生产及其他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自行或委托的专业管理公司负责租赁物业范围内商户的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追缴等相关工作,承租人或承租人委托的专业管理公司无法向商户收取、追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若租赁物业范围内存在空置物业的,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

3、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需设立物业本体大修基金,每年注入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将上述资金用于物业主体或重要设施设备维护改造更新及优化提升。

四、其他约定

1、在确保对租赁物业的整体控制权的情况下,租赁物业可以由承租人自行或委派其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负责物业装修改造、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但并不因此免除承租人需承担的装修改造、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义务和责任。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须确保租赁物业内的人员、财产和建筑的安全,须每年按相关规定购买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等保险。

3、其他条款见出租人提交至交易机构的合同参考版本,出租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不涉及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内容做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1、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4001号,即沙尾街道新洲路与福强路交汇处。租赁物业占地面积14,761.69㎡,包括地上6层和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74,081.51㎡,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52,584.94㎡,地下2层建筑面积21,496.57㎡。出租物业有权属情况证明,不存在产权纠纷,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

2、本项目原租户:深圳市世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租赁期限:2026年2月23日到期。原租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3、本项目采用 竞争性谈判(评定分离)方式组织交易;

4、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咨询或反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7、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8、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意向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

4、意向承租人的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5、意向承租人应当满足特别事项说明第5条列明的各项要求。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印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意向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单;

6、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个官网网站查询截图;

7、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8、《承租人登记表》《承诺函》(模板见招租公告附件下载);

9、提供列明特别事项说明第5条各项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9,0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栋5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应当知悉租赁物业现状,了解租赁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本次招标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租赁物业所在地的政策,熟悉租赁物业范围内现有物业使用、占用、租赁及物业管理等情况,并应当与出租人详尽了解租赁物业,意向承租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的,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交付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建造标准、当前物业使用、占用、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对租赁物业交付瑕疵具有明确认识,对该瑕疵已做充分尽职调查,并同意自行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对自身报名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未核对租赁物业资料或未实地查看租赁物业而导致意向承租人对租赁物业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意向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2、意向承租人自行前往租赁物业进行现场查看,详细了解租赁物业现况(现有物业使用、占用、租赁及物业管理等情况),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即确认该租赁物业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报名响应、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

3、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现场条件,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并评估可能影响租赁物业使用的重要风险因素,了解和接受相关风险并同意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下列因素导致全部或部分租赁物业无法使用,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赔偿、补偿以及提出任何形式的费用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已经为租赁物业进行的开发建设和前期投入,设备、材料及人力的投入,租赁物业收回导致的生产营业损失,商户的安置和索赔等。已考虑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调整或政府部门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收回租赁物业;

(2)因土地的征用、征收、拆迁、收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等需收回租赁物业;

(3)因租赁物业范围内现有物业使用、占用、租赁情况、物业管理等需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的相关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人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招租保证金转给出租人,出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未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含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与本项目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一致的。

(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7)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5、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

(1)承诺知悉租赁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租赁合同、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所有条款;

(2)承诺经营品牌不涉及商标侵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商标侵权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3)承诺按本次租赁物业的出租用途(产业研发及相关配套等)运营租赁物业;

(4)承诺承租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5)承诺对租赁物业装修改造的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900万元(含税),并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装修改造,且满足出租人及改造方案要求,确保租赁物业正常使用;

(6)承诺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重墙、梁柱、楼板等),同时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7)承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自行梳理现有物业使用租赁情况、完成物业接收和物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违反上述(1)至(7)项承诺,出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以下违约处理措施:提出整改要求、收回部分租赁物业、扣除部分或没收全部租赁押金,或解除合同等,具体违约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对此无异议。

6、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7、出租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租赁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人保证本次租赁物业是指出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物业。

8、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次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人。

9、如需装修及改建涉及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人。

10、承租人应充分对租赁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租赁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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