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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标的物: 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项目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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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坚持制造业当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决策部署,我局拟开展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代表的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项目。我局拟委托 两 家专业辅导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分街道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宣讲相关工作,并协助开展 2026年优质 制造业 企业培育 咨询服务 工作 。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不高于42万元;

(三)采购需求:详见服务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如实说明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四)若投标方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的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牵头人和参与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格式自拟,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应递交下列资料:

1.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方案,应包括:本项目的认识和分析、相关的培育辅导计划、对需求的理解和回应等;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附件3)。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1)投标供应商如实提供所述人员最近一个月(含报价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所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供应商缴纳,亦须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6)若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5.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同类项目经验列表,以及项目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同类项目经验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8.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周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search/cr/)查询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截图;

9.在信用中国的信息公示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近期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情况的截图;

10.其他评分细则要求的内容。

以上所提供的每页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4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人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费,投标人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评标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细则见附件2)。

六、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 20 2 6 年 2 月 1 2 日18 : 00 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以收到材料期限为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楼1302室。

七、其他说明

1.项目将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商。

2.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02办公室

(二)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

附件:

1. 附件1: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2. 附件2:2026年优质制造业企业培育咨询服务项目采购评分细则.docx

3.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docx

4. 附件4: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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