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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沙湾大桥北岸东侧(八角亭地块)1480平方米土地

  • 2026-02-03

项目名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沙湾大桥北岸东侧(八角亭地块)1480平方米土地

项目编号: ZX1Z2601528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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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2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起始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0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X1Z2601528 项目名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沙湾大桥北岸东侧(八角亭地块)1480平方米土地

起始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番禺大道东侧(八角亭地块)

装修情况 其他 面积/数量 148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是 出租期 6年

响应有效期 1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2个合同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需按合同约定,征得出租方同意

资产用途限定 城市道路用地(路桥建设用地)

履约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8: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

3.意向方需填写好租金报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按手印),以不低于租金底价的价格进行报价确认,并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并密封,在外封面注明为出租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沙湾大桥北岸东侧(八角亭地块)1480平方米土地项目投标报价文件,递交至出租方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监督员韩国松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2200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租金报价高者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文件。(若最高报价者超过一名,则邀请首轮最高报价者重新进行一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选定成交方,以此类推,直至确认一名最高报价者为成交方)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报名意向方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文件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进行信息公告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2.意向方曾租赁委托方物业的,须无欠租欠薪记录,无涉及任何正在进行的租赁诉讼案件(被告方)。

3.意向方(包括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未与委托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

4.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5.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租金报价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意向方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3.意向方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2200

收款信息 请各报名意向方于公告截止日期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我公司银行账户:

户名: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德兴支行

账号:9495查看完整信息8

保证金将在完成招租工作确认成交方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01号

业务咨询人员1 左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1 84692556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01号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 本次招租采用线下报名,一次性报价方式选定成交方作为承租人。意向方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密封并在外封面注明为出租广州市番禺区蚬涌村沙湾大桥北岸东侧(八角亭地块)1480平方米土地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交至出租方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监督员韩国松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2.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临时搭建构筑物、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成交方已完全知晓并接受该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该物业位置、物业性质、用途、产权状况、证照状况、水电设施、消防等),确认该现状及周边环境完全符合其承租需求。无论任何情况下,成交方均不得以物业现状和周边环境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任何违约责任。委托方不承诺也不保证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能符合成交方的具体使用功能、环保和安全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方因业务调整、行业标准变化或法律法规更新而产生的新的或变更的功能和规范要求。成交方使用后,如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这些配套设施因根据成交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特别是消防规范)的,概由成交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且在合同期满或因成交方违约被提前解除合同时,所增加的有关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番禺区政府或其授权政府部门、出租方上级集团因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征用、征收、城市规划变化调整、市政建设、“三旧”改造、路桥资产移交等)或出现法律法规调整或继续按现状使用不符合相关政府要求等需收回租赁标的时决定收回出租物业(含土地)的,视为合同因不可归责于租赁双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在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成交方须无偿退回出租物业(含土地),出租方无需向成交方支付任何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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