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27号A栋厂房,28号厂房,28号F栋宿舍物业租赁单一来源项目
- 2026-02-02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27号A栋厂房,28号厂房,28号F栋宿舍物业租赁单一来源项目
项目编号: JC1Z2600338
招标公司: 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租赁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0338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27号A栋厂房、28号厂房、28号F栋宿舍物业租赁单一来源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
2、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G栋28号F栋: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G栋28号F栋
3、下村第三工业区27号27号A栋: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下村第三工业区27号
面积/数量 1、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6918.33平方米
2、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G栋28号F栋:1625.61平方米
3、下村第三工业区27号27号A栋:197.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否 出租期 3年((固定期2年,活动期1年;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核算3年,租赁期间若因我公司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或公司计划需要,将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搬迁且不能索要其他任何补偿))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18,534.42元/月(厂房25.23元/平方米/月(含税);宿舍24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宿舍(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 使用要求如下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财产租赁工作指引》(深光集体〔2025〕1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受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谈判邀请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应答,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一)建筑状况
下村第三工业区27号A栋,厂房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出租第二、三层连廊,计租面积197平方米;下村第三工业区28号,厂房 一栋,三层,计租面积6918.33平方米;第三工业区28号F栋,宿舍一栋,五层,计租面积1625.61平方米;本项目物业总出租面积为8740.94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三)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四)抵押、查封情况: 无
(五)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有1台;
2.变压器:☑有650kva;
(六)计算租金面积
8740.94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七)租金递增情况:
无。
(八)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6年2月28日
(九)原租方名称(如有):深圳市顺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十)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否
(十一)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否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单一来源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重新组织交易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验原件)。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方式 8821246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财产租赁工作指引》(深光集体〔2025〕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14.响应有效期:从谈判应答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谈判应答方被确认为中标(或成交)人,该有效期将延至租赁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物业交付风险说明:该物业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物业承租资格,原承租方需搬离租赁物业并负责清租事宜,原承租方未能按期搬迁并未向招标人交还租赁物业的,招标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确定的新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届时未能按期交付,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招标人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招标人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它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