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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2-02

项目名称: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809-2641ZYG3A116

招标公司: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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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 * *

项目概况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641ZYG3A116

项目名称: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7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7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75,000.00

1,875,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③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用记录:供应商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获取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2)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①邮件主题格式:“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②获取招标文件的邮箱:gdhlbm@126.com。

③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④温馨提示:为查询供应商网络是否成功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83284196/83284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83284196/83284197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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