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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港集团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和散粮T1转折塔两项废旧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2GX2001301)-资产转让-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2-01

项目名称: 湛江港集团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和散粮T1转折塔两项废旧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2GX2001301)-资产转让-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BBWCQJY22-875

招标公司: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废旧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湛江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名称

湛江港集团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和散粮T1转折塔两项废旧资产 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 22- 875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1/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8号

标的现状

1.本次转让标的为 转让方拟报废处置的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和散粮T1转折塔两项废旧资产。

2.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产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二区调车场内,该项资产为二区调车场咽喉道岔,有专人负责管理。该资产主要为达到轮换年限或经鉴定确认为无使用价值的物资。拟进行报废处理的物资已经技术鉴定,确认达到报废条件。根据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申请报废一组铁路道岔的请示》(湛港发展〔2021〕184 号):“该组道岔为二区调车场咽喉道岔,承担着二分公司和石化码头公司的货物拖运业务,其拖运量占港站总量75%以上。因调车作业频繁,现存在以下三个主要故障:磨耗受损、锈蚀严重、枕木腐烂失效。”

3.散粮T1转折塔又称转接塔,规格型号为钢结构(含基础)8.2*8.7*36m,其中地上三层为钢混基础,三层层高约为12m;转折塔主体为六层钢结构,六层层高约24m,主要构件为[16a 槽钢、L50*5角钢、400*200*8*13H型钢等钢材组成;每一层由钢斜梯连接。建成日期为2006年1月。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海港东六路湛江港 404#泊位,该设备已建成投入使用近16年,安全和技术性能逐年下降,存在较大隐患,且常年受高温高湿气候、盐雾等高腐蚀环境以及台风影响锈蚀严重。该散粮T1转折塔为散粮工作楼的配套设施,散粮工作楼已报废(待拆除)。散粮工作楼拆除后散粮T1转折塔无独立使用价值,现拟拆除报废。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61,427.99

评估基准日

二区调车场一渡四交道岔 2021/11/30

散粮T1转折塔 2021/12/31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61,427.99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查看完整信息683N

注册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彬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申请报废一组铁路道岔的请示》(湛港发展〔2021〕184 号)

《关于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废水泥圆筒仓和散粮T1转折塔的请示》(湛港发展〔2021〕703 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关于湛江港报废水泥圆筒仓和散粮T1转折塔的批复》( 招港口发管字〔2021〕476 号 )

《关于湛江港申请报废一组铁路道岔的批复》(招港口发管字〔2021〕203 号)

特别

告知

1. 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 , 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 “附件下载”中 有关材料 , 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 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 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 .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 竞价服务费 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 交易所或转让方 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将清运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 获得进场拆除许可后 1个月 内 ,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清运工作。如因现场管辖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清运提货,凭现场管辖单位证明,清运提货时间可顺延。若逾期未完成的,期间的场地占用费(¥ 100 元/日)由受让方承担,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收取。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清运清场工作、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清运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4.自成交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拍卖资产的看管、维护及安全管理等一切责任,转让方及处置机构不须对拍卖资产承担看管、维护以及毁损、灭失等任何责任,拍卖成交资产提货产生的拆卸、装、运费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要在符合转让方港口的安全生产、消防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拆卸(其中机械应打磨除去识别码)、提货,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承担拆装、提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安全责任。如需办理现场装卸、动火、搬运、拆除等事宜,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各现场管辖单位提交有关拆、卸施工方案(含技术及安全方案),并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卫生协议。转让方各现场单位对受让方在港内的装卸、动火、搬运、拆除等现场作业有权进行安全监管,若涉及公路、铁路封道事宜,由转让方现场管辖单位协助办理。受让方提货车辆需遵守《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道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拆卸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 两项废旧资产中的散粮T1转折塔位于作业区内的防爆区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 需 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4 )。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 应当与转让方 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 (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意向受让方 按照公告的要求向 交易所 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 交易所 指定银行账户 进行报名 。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 报名 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 、 清运条件 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交易所、 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 . 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3条规定 持纸质报名材料 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

3. 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 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 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 交割单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 的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以及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 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 竞价 操作 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1/21 至 2022/11/29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 在交易所扣除 意向受让 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 ( 如该违约情形是在 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 ) ,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 剩余 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 2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 3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 4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 5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 6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意向受让方在 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 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 交易所扣除 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 (以挂牌价 为 核算 基数 )后 , 将剩余交易 保证金作为 违约 补偿 结转给转让方 。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 .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 ,竞买人 的交易保证金 优先扣除 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 后, 剩余 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 清运保证金, 金额不足的, 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 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清运清场工作、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清运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6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 于竞价结束后 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00

至2022年11月29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 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 扣除收取 ;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 竞价 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 竞价 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

2. 标的图片.zip

3.标的清单

4. 《现场踏勘确认书》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所)

陈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转让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 5309296

报名咨询

黄万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自治区国资委) 查看完整信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 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 事项(如 违约情形 、 违约责任等 ) ,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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