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2038号一楼铺面招租(3年)项目-招租-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2-0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2038号一楼铺面招租(3年)项目-招租-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BBWCQJY25-62
采购标的物: 铺面招租
项目地区:广东 珠海
项目 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 2038号一楼铺面招租(3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 25-62
挂牌价
人民币 1870 元 /月
登载网站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5610 元
标的所在地区
珠海市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00 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 10:00
限时报价周期: 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 、 出租方 承诺
我方(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作为 出租方 ,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 “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 房屋所有权或 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 标的
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 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 /月)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 /次)
租赁期
经营范围
备注
1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 2038号一楼铺面
64.53
1870
5610
50
3年
除餐饮
1.该资产按现状出租,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资产交付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 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 2038号一楼,附近距离公交站华侨宾馆站较近,周边有1路、2路、10A路、11路等众多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区域交通通达度好;露天停车场。周边配套设施较好,有佳艺幼儿园、拱北小学、北岭小学、拱北中学,医院有仁和骨伤医院、芳华医院等,周边有超市生活较便利。周边商业有正邦广场、摩尔广场、米兰百货广场、珠海口岸购物广场,人口密度大,商业氛围较好。
备注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以上资产按现状出租,交付时间以出租 方 通知为准。
3.意向承租 方 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 方 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 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 决策文件 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 租赁 相关其他条件
1. 履约保证金: 三个月的成交租金金额 。 承租期间如承租 方 未违反《 资产 租赁合同》 (附件 3 ) 约定,《 资产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出租方 将 履约保证金 无息退还给承租 方 。
2. 标的用途: 除餐饮 。 如由此造成承租 方 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 资产 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 方 承担。
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 以 1 个 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 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4. .本项目 无 装修期 。
5.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 资产 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承租方 必须为 中国境内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 接受联合体 承租 。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 从 承租方 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 扣除收取 ;不足抵扣的, 承租方 须在 竞价 结束之日起 3个 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 竞价 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 工作日内持报名时 上传材料的 纸质 文件(详见本公告 “报名手续的 会员注册、报名 ”) 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2个 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资产 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资产租赁合同》签约地点: 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金湖路 52-1号东方曼哈顿3楼 (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 。
成交价款
承租 方 签订《 资产 租赁合同》之日起 3个 工作日内向 出租方 缴齐首期租金( 1 个月 租金)、 履约保证金 (三个月的成交租金金额)。 后续租金 以 1 个月 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 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出租方 指定的 以下 收款账户 :
户名: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 45050查看完整信息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
标的交割
1. 交割时限: 资产 交付时间以出租 方 通知为准 。
2. 交割条件:承租 方 凭首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 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 出租方 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 时间 :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00 - 2025 年 1 月 22 日 10:00
限时报价周期 :180秒
竞价阶梯: 50 元 /次
竞租 登记
竞租 登记手续
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 —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 1 )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 需在报名截止日 1 7 : 0 0之前自行登录 交易所网站 ( /) ,点击本项目对应的 “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 并上传报名材料 。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 或单位负责人 ) 身份证明及其 身份证 (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 2) 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 附件 1 ) ;
( 备注:以上 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
(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 对 意向承租方 上传的报名 材料予以审核 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 材料 需要更正的 , 意向承租方最迟应 在 自由竞价结束前 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 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 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 : ① 意向承租方 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 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 意向承租方 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 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 , 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 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 意向承租方 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 e 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陆佰壹拾 元( ? 5610.00 )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 承租 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 承租 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 出租 方原因,如意向 承租 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交易所扣除 意向承租 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 出租 方有权扣除意向 承租 方已交纳的 剩余 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 出租 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 承租 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 承租 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 .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资产租赁合同》后 作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结转到出租方账户。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 于竞价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 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 出租 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公告披露的信息 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 现场实物现状 为准。意向 承租 方参与交易前 应当 仔细阅读本公告 、 “附件下载”中 有关材料, 通过 实地 踏勘 、 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 对标的进行 全面尽调 , 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 充分了解标的 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 承租 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完全知悉 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 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 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 、 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 等为由拒绝履行 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 相应 承租 义务 , 否则视为违约 或恶意磋商 ,交易所、 出租 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 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 出租 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 , 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 ,并另行处置标的。
2. 意向承租方 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 /) 的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以及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 竞价 操作 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 意向承租方 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朱经理 : 查看完整信息(出租方)
报名咨询
罗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工作日: 北京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五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照片.jpg
3.资产租赁合同.doc
4.资产出租安全管理协议.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