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西部工业区永生电子厂1-3号厂房及4号宿舍楼物业
- 2026-01-21
项目名称: 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西部工业区永生电子厂1-3号厂房及4号宿舍楼物业
项目编号: JC722600091
招标公司: 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600091 项目名称 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西部工业区永生电子厂1-3号厂房及4号宿舍楼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1(永生厂电子厂3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1(永生厂电子厂3号)
2、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3(永生厂厂房1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3(永生厂厂房1号)
3、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2(永生厂电子厂厂房2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2(永生厂电子厂厂房2号)
4、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4号宿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4号宿舍
面积/数量 1、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1(永生厂电子厂3号):15615.14平方米
2、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3(永生厂厂房1号):11248.74平方米
3、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2(永生厂电子厂厂房2号):13656.44平方米
4、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4号宿舍:2493.65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1、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1(永生厂电子厂3号):厂房类
2、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3(永生厂厂房1号):厂房类
3、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厂房北2(永生厂电子厂厂房2号):厂房类
4、沙井街道沙一社区西部工业区永生厂4号宿舍: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6月(物业租赁期限自2026年04月01日至2029年03月31日止,共36个月,因存在有起租前未走完出租流程,需要延期起租的可能,因此实际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为准;)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5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4元/平方米/月(出租单价为14元/平方米/月低于指导价29元/平方米/月,核心原因是该物业无水电供应,无门窗, 该物业需满足基本使用功能,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水电接入、线路改造及相关费用(如增容、管道铺设等),且使用前需完成改造才能投入使用,因此双方友好协商以单价为14元/平方米/月出租。)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生产、办公、仓储、宿舍)
履约条件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方移交的物业仅包含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含门窗、供水设施、供电设施(含变压器)、电梯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若承租方需增设或配置上述缺失的设施设备(含安装、调试、验收及后续维护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费、施工费、材料费、手续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终止、解除或承租方提前退租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自行出资增设、安装的电梯、变压器、门窗、消防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统称“新增设施”),所有权自承租方完成移交之日起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1、因该物业属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租赁期间前2年正常租赁,第3年如因城市更新项目启动,租赁合同可能提前终止,届时出租方将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12、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page/guide/guide.html)。
二、租赁物业概况
1、物业概况: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沙一西部工业区永生电子厂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及4号宿舍楼;出租面积:43013.97㎡;租赁物业为我公司自有的物业;物业用途:生产、办公、仓储、宿舍。
2、权属情况: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抵押情况:无抵押。
4、质押情况:无质押。
5、物业现状:物业空置中。
6、消防情况:物业无主体消防。
7、租赁用途:生产、办公、仓储、宿舍。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1806586.74元 其他 需要承租人在承租后支付其他费用,如燃气使用费等。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5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谢经理;张经理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6586.74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电费保证金:报装用电容量每100KVA应交付10000元电费保证金。
六、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七、本项目邀请深圳宝创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