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17
项目名称: 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大镇经济联合社
采购标的物: 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佛山
工程名称:
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大镇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2022年03月 22 日17时至2022年03月 25 日17时止
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3月 22 日17时至2022年03月 25 日17时 。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广东广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034300.80
陆世阳 / 粤查看完整信息768
120 日历天/ 120 日历天之内
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 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大镇经济联合社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大沥 镇
邮编: 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 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
招标代理: 广东中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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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 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期1115室
邮 编: 528200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